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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公司去年销售的一款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有前后掌的双气垫,虽然同样的宣传、价格比国外还高出好几百元,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只带一个气垫。工商局指出,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这种行为不能姑息,工商局最终对耐克公司处以了487万元的罚款。
耐克鞋该罚。因为耐克在中国市场搞“双重标准”,而且还牵涉到虚假宣传,工商局立案后耐克方的“单气垫”声明,不仅无助于耐克的免责,反而坐实了耐克鞋“双重标准”的事实。对其处于487万元的罚款,看似很高,其实相较于耐克在华20多亿美元的销售额,可谓忽略不计。
耐克是世界级知名运动品牌,尤其是NBA篮球文化在中国的流行,中国青少年几乎每个人都有好几双耐克或阿迪篮球鞋。而且,他们会很在意他们喜爱篮球明星鞋子的变化,会以穿着最新明星款耐克鞋为傲。因此,耐克鞋在中国市场潜力巨大。数字表明,耐克进入中国市场已经31周年了,已经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目前,耐克在华零售门店超过7000家,而且正向中小城市扩张。去年这个时候,耐克首席财务长兼副总裁布莱尔接受采访时说,耐克希望到2015年在华年销售额达到40亿美元。
在此市场情势下,中国消费者算得上是耐克产品尊奉的“上帝”。可是,耐克产品在华市场的“双重标准”,看不到它对中国市场的尊重,而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这对于谙熟市场规则的跨国企业而言,是不容原谅的低级错误。违逆了基本的市场规则要担责,何况耐克还有虚假宣传涉嫌商业欺诈呢。工商部门对耐克依法处罚,是对耐克的市场警示,也是维护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球化语境下,各国对跨国企业的处罚都是相当严厉的。在欧盟,美国的微软和苹果,韩国的三星和索尼,或因为垄断或因为保护隐私不力,都曾被罚巨款。处罚的目的,不过是要这些企业尊崇当地的市场法则,保护当地消费者的权利不受损害。
可见,跨国企业深耕全球市场,除了通行的市场规则需要遵守,在单个市场还要入乡随俗。在市场经济的故乡欧盟,跨国企业往往是战战兢兢,刻意做当地市场的好学生还不期然被重罚。但在中国,跨国企业则习惯做“坏小孩”,这里固然有环境使然的橘枳效应,关键是处罚不力监管不到位。考察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双重标准,不惟耐克一家:肯德基麦当劳,在美国市场是从来不敢玩食品卫生的危险游戏的,但在中国却不时曝出这方面的丑闻;世界各大品牌汽车,到了中国就减少配置等等。
可以说,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都养成了这样的坏习惯。如此坏习惯不能再“惯”下去,就是中国市场之耻,中国消费者之辱,也让这些跨国企业轻视中国市场,蔑视中国消费者,把中国市场看成“钱多人傻”。以耐克为例,尽管耐克产品在华发展迅速,但是《华尔街日报》依然抱怨,“中国运动文化阻碍耐克在华发展”。
对消费者而言,对于跨国企业的产品其实无可奈可,譬如耐克产品,即使搞了“双重标准”,尤其其蕴含的流行文化及其时尚价值观,消费者是欲罢不能。因为无论是李宁还是其他中国运动品牌,无论哪个方面,都不能和耐克匹敌。而这,也是耐克鞋在华玩双重标准的主因----以市场强权欺凌消费者权益。
因而,只有监管者亮剑,才能让那些在中国市场不安分的跨国企业安分守己。罚不是目的,但却是最好的约束手段,因为跨国企业追求的就是利润。所以,对于耐克鞋的处罚,还应该更严厉一些,就像欧盟对一些跨国企业痛下狠手。通过罚款促其养成规则意识,涵养尊重中国市场和消费者的习惯。当然,中国市场也要提升法治含量,中国消费者更要提高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