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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绩效考核和预算控制需并行

发表于 2012-11-2 17:1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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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日前发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提出今年将开展全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按照评价方案,县级财政供养人数低于或等于标准的得满分,超出标准50%以上的得0分,超出标准在50%以下的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分,财政供养人数超标人数越多得分越少。

    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到县级管理绩效评价方案中,毫无疑问具备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近几年来,县级财政改革的呼声高涨,而这种呼声之由来无非因为现行财税体制使县级财政的困境难以化解。但我们在看到县级财政多为“吃饭财政”的同时,还应注意县级财政的困窘部分缘于财政供养人数的失控,另外也不能忽视本来有限的财政资金在使用效率方面所存在的缺陷。

    鉴于基层财政最大的支出往往是人头经费,如果从控制财政供养人数上着手,对于并不宽裕的县级财政来说,当能获得立竿见影之效应。但这一点于基层政府似乎有点“知易行难”,财政部新推评价方案的意义正在于,通过绩效评估这样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考核方式,逼使基层政府收紧人员编制的口子,以节约行政成本。

    财政部对县级财政的现状早有了解,并曾出台了一些办法。2010年,在一份名为《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中,财政部要求县级财政强化自我约束,科学统筹财力,规范预算管理,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度获得了舆论的好评。

    从前年的要求县级财政自我约束到现在的推行绩效评估,不知道其中是否存在因果联系,也不知道财政部的要求是否得到了良好的遵行,但就情理而言,一个判断呼之欲出:在节约行政成本的问题上,施加压力远比自我约束有效得多。

    不再良药苦口般地希望基层政府自我约束,而是建立评价和考核机制,这是一个进步。也许唯一可以讨论的是最后的效果。据报道,财政部提出了“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计划,但“本部门内部全面公开”的时间已然设定在了2015年,公众又如何从这套绩效评估机制中获得本地财政供养人员超编等信息,以开展社会监督呢?

    政府开支厉行节俭,需要上级的绩效评估等行政方式,更需要从预算源头上进行根本控制。而能不能从预算上管住政府的“钱袋子”,舍财政公开和预算民主之外,别无其他捷径。

稿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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