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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广东高校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原身份及职称保留

发表于 2012-11-3 09:52: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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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原身份及职称保留
  广州日报:广东将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等做法
  广东省在全国首次提出改善创新环境这一目标,未来五年,广东将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日前,广东省科技厅对《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解读。《行动计划》创新性地提出,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原身份和职称,令创新人才不再有身份待遇的担忧。
  亮点1:推动企业成创新主体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对面向产业发展目标的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据透露,为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广东省专门制定了《企业研发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即将正式印发。
  《行动计划》还提出,未来五年广东将推进散列中子源、国家基因库、广州超级计算中心等重大科学工程和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性研发机构的重要作用。
  《行动计划》指出,广东将大力培养科技服务机构,实现企业和市场的衔接,促进成果从技术到市场的转变。此外,还明确要发展风险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新领域。
  亮点2: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行动计划》规定了我省优化创新人才环境的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创业、优化生活以及公共服务四大块。首先就是要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等做法,避免频繁考核,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
  《行动计划》还创新性地提出,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其原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这有利于实现创新人才在体制内的科研机构和体制外的企业间顺畅流动,破解科技人员对离岗创业时的身份待遇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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