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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管理渎职”先补钱后追责

发表于 2012-11-3 17:30: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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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一家企业的员工李先生九月份拿到了他令人瞠目的工资——0.36元。李先生称,就这样,他还得欠单位2.64元,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10月31日《辽沈晚报》)

干了一个月活倒欠单位2.64元,我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感到十分的气愤和不安,豁出去也要替李先生站出来说话,表明态度。

这件事不得不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多部的电影、读过的多篇语文课本和小说里描写的在万恶的旧社会里,穷人给地主、恶霸当牛做马受一年的苦到头来吃不饱穿不暖还欠下债,子子孙孙还不尽。典型的有电影《白毛女》里,黄世仁在除夕之夜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卤水自杀。有人说,问题性质没有那么严重,不能那么比。但我要说,此类问题已经发展的很严重,到了很可怕的地步了,悲剧真的会发生,这已不是什么新闻了,难道还用一一举例说明吗?

然而有关的领导却视而不见,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居然很淡定地说一句,“我们合计合计?”一边是员工和家人生活都没有保障,一边是领导不温不火才慢慢地合计商量,这样的领导说轻是官僚作风,说重了其实就是典型的渎职。这样领导根本就不拿员工当人看。他们只知道分配员工干活挣钱,却根本不为员工着想,整天想的就是讨好上级领导,头脑里只有上级领导。

现在问题被曝光,我觉得有关劳动检察部门改变民不告官不究的思想和作风。积极主动地介入。最首要地问题先把李先生应得的工资补上,让他们一家安排好生活;其次,既然认定是管理渎职,工作事故,那一定追究当事领导的责任,让他们补上如何爱护员工这一课;再次是完善最低工资细节,杜绝企业用单一的计件工资掩盖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事实。还有最重要的是,保护好李先生,确保李先生不因此问题现在或者将来受到领导给的小鞋穿。

李先生也不要再有什么顾虑,维权最终要靠自己。既然走到这一步,一定要积极主动合理合法地向相关部门伸张权益。请相信:你后面有所有中国企业员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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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7:41:51 | 查看全部
维权最终要靠自己。既然走的这一步,一定要积极主动合理合法地向相关部门伸张权益。请相信:你后面有所有企业员工的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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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0:54:55 | 查看全部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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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0:34:05 | 查看全部
维权最终要靠自己。既然走到这一步,一定要积极主动合理合法地向相关部门伸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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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9:08:53 | 查看全部
员工权益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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