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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销部构建奖惩机制促销售

发表于 2012-11-3 20:31: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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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早耕

    为激发和调动市场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年销售指标全面完成,近日,松藻公司运销部根据重庆能源集团、公司有关会议精神,遵循“责、权、利”统一原则,制定了《市场客户开发及煤炭销售奖惩考核办法》。
    《办法》对市场新客户开发的界定、销量指标、奖惩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无论地域、行业,凡是与煤电公司从未有过煤炭供需合作关系,或在市场紧张时期已终止供煤多年,经过协商开发,建立或重新恢复供需关系并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客户界定为新客户。新客户销量指标按照每月一万吨进行奖励,发运量不设上限;对当月未完成新客户开发任务指标的营销人员,按照《办法》做出相应处罚。
    同时,为确保实现“产销平衡”、“存煤降库”等工作,运销部按照公司48万吨/每月产量计划,在剔除洗损和自备电厂耗煤6万吨,以42万吨/每月作为销售基准考核量的基础上,再计划增销2万吨/每月,以此降低公司年末库存压力。
    煤炭销售量在当月高于或低于42万吨时,按照《办法》规定标准实施对等奖惩考核,此项考核所涉及奖惩金额,按内段40%和销售科60%的比例进行承担。并由销售科提供数据作为考核依据,经企管科审核,当月考核,次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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