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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0.36元事件警示劳动者弱势地位急需改变

发表于 2012-11-7 20:13: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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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辽沈晚报》报道,抚顺一家企业员工李先生九月份拿到他令人瞠目的工资——0.36元后,还倒欠单位2.64元,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不管单位如何解释,人都是觉得不可思议的。  这件极端事件一经媒体曝光,众皆哗然之余,质问单位和执法部门的之后,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急需改变。
       改变劳动者弱势地位需要“人”坚强:当事人自己的权益受侵害自己不主动维权的话,那没有人能管得了的。如果“0.36元先生”不将自己的工资单晒到新闻媒体,如何能引起媒体的报道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呢?必须学会为自己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我自己也曾遇到过不讲理的单位,明明说好的工资,到时候以各种理由加以扣减,而我据理力争,终于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劳动是光荣的,争取自己的劳动所获也是正大光明的。当自己劳动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不要认了,要敢于利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做一名像王海一样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权益的消费者,勇敢地做一名用劳动法维护自己劳动成果的劳动者。要找企业谋求公正,找党政机关和工会解决问题,但凡有点良心的企业,一般都会给与适当解决的。要向主管部门反映,不管可能性是不是太大。要借助社会的正义力量,通过正道,得到自己所要的正果。
       改变劳动者弱势地位需要“集体”坚强:俗话说一根筷子易折断,一把筷子难折断。众人划桨开大船。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抱团维权。尤其应该利用集体合同等方法,集体谈判,在企业出台工资薪酬办法伊始,就从源头上加以制止。如果李先生单位有这样的集体力量的话,那就不会出现无保底的单纯计件工资等问题,也就不会有0.36元的月薪出现。
       改变劳动者弱势地位需要“法”坚强:一直以来,劳资纠纷就大量存在,虽然现在有劳动法等各种法规,做到成法可依,但根本没有达到有法必依的地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是达不到。因此,未能彻底扭转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劳动者的权益仍在肆意被侵犯,一股强大的暗流仍在侵润着劳动者的争当权益。原因就在于劳动法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上成功的老板,拥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实力做后盾,在遭遇“糖衣炮弹”或各种诱惑的时候,就无法去强力执行法律。于是有好多讨薪者采取极端做法,实在是被逼无奈,没有办法的办法。其实,劳动法是帮扶弱势劳动者的,但执法部门却是遇强变弱、遇强变软,所以劳动法在众多法律中表现的软软的。这是以后应该必须首先改进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真的需要法坚强,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彻底改变劳动者弱势地位需要全社会、全方位的全力帮助,尤其需要企业助力,搞好民生关怀。企业与员工是生存的相互依附体,企业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这个重要因素,企业要以人为本,以员工为本,从民生角度出发,让员工在付出劳动后得到的报酬能够养家糊口、安身立命、安家乐业。企业要明白你为员工生存负责,员工会为你铺就更好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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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1:58:44 | 查看全部
       老师抽空写事评,精神可嘉,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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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2:56:33 | 查看全部
的确如此,劳资双方相比,劳方严重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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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23:27:47 | 查看全部

回 1楼(初卫平) 的帖子

谢谢 初老师   事评是我雷打不动的选择  一年了 期期不漏  因为我想表达 无论对错 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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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23:29:36 | 查看全部

回 2楼(wxpzp) 的帖子

感谢王老师加亮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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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6:45:35 | 查看全部
期待劳 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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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9:53:54 | 查看全部
三个坚强,观点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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