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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月工资0.36元”呼唤执法部门亮剑

发表于 2012-11-9 21:58: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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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艺

          员工辛辛苦苦为企业干了一月,连900元的抚顺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拿到,工资条上显示只有区区0.36元,扣除保险以后还倒欠单位2.64元。这让企业员工很是心寒。

         劳动法已经颁布17年,劳动合同法已生效近五年。依法支付员工工资是早已说烂了的话题。只要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出勤,即便企业没有多少事干,企业至少也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企业竟然说员工扣除保险以后还倒欠他们2.64元。员工权利如此贫困,不仅说明企业胆大妄为,践踏员工权利。也暴露出法律法规疲软,执法部门不给力。

        由于就业形势严峻,除了高新技术行业与闹用工荒的企业以外,员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并不对称。弱势的员工在强势的老板面前缺乏话语权。特别是劳务派遣的员工更易被企业侵权。对于他们来说,工资被克扣,同工不同酬,已经是家常便饭。为了保住工作机会,他们中的多数人并不敢与霸道的用人单位叫板。

          工会与劳动部门缺位,也助长了用人单位的霸道。虽然法律赋予工会不少权利,但是有的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根本没有成立工会。即便有了工会,工会负责人也由企业负责人兼任或者由企业高管担任,有的企业工会除了与老板一个鼻孔出气,当企业利益代言人外,难以担负起建设和谐劳资关系的重任。员工权利被戕害,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在政府重视招商引资的大背景下,“有钱就是大爷”,劳动部门往往不敢也不愿得罪投资方,导致员工权利十分脆弱。有的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甚至给投资商提供超越法律与正义的“超国民待遇”。对资方的霸道专横,某些职能部门视而不见,甚至还给资方保驾护航。

         面对霸道企业,员工很无奈。可法律不能无奈,执法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听任企业嚣张,而应主动给员工撑腰,唤醒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支撑起员工起码的劳动尊严,让员工在强势的老板面前有底气说“不”。

          更重要的是,既然恶意欠薪已被列入刑法的范畴,执法部门要让法律制度通上高压电。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欠薪企业与无良老板,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欠薪高压线,就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果有人不支付工资,或者以极低的工资羞辱员工。执法部门可以考虑帮助员工以恶意欠薪罪提起诉讼,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果执法部门通过强大的执行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成本,对侵犯员工权利的行为果断亮剑,工资真正做到依法发放,各种讨薪新闻会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如果员工的权益不能落实,司法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欠薪者肆无忌惮,员工的尊严还会继续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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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0:20:07 | 查看全部
执法部门需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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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7:01:42 | 查看全部
该亮剑   都需要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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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8:48:09 | 查看全部
久闻胡艺大名,拜读大作,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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