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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月工资0.36元,令人啼笑皆非

发表于 2012-11-9 23:43: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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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荣
抚顺一家企业的员工李先生上班一个月,工资竟然只有0.36元,而且扣除保险竟然还欠单位2.64元。
试问,这是哪朝哪代的工资?这是哪个国家哪个世界?“杯具”,当代之“杯具”,简直冒天下之大不韪,荒唐到顶了!
当今社会,哪一家企业,还不懂得员工最低工资保障法。什么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什么再“合计合计”,什么“研究研究”,李先生他们的工资就是这样合计与研究出来的吗?
公理何在?抚顺煤矿电机配件加工厂和它的上级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先生拿到的只有0.36元的工资条,我觉得和旧社会佃户向地主老财交租子异曲同工。在万恶的旧社会,多少穷人辛辛苦苦租种地主的地,到秋天一交租子,地主把算盘扒拉得震天响,然后告诉佃农,利滚利,你还欠东家多少多少钱。
这是在小学课本上学到的,曾经深深烙印在心。旧社会地主剥削穷人,穷人无处伸冤。
难忘,194910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那一声响彻寰宇的呐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工人阶级从此当家作主,如今,我们的职工还有劳动保护法,还有最低工资标准,但李先生竟然得到的是伤心与悲哀。
“新单位是原单位的上级单位,这二十多人的工资支付方式,是由公司把工资划到加工厂的账上,再以加工厂的名义下发给各个工人;这二十多人的人事关系,也在原单位加工厂。”看,多么冠冕堂皇,多么道貌岸然,多么有理有据!但是,抚顺煤矿电机配件加工厂及抚顺煤矿电机制造责任有限公司,你们是否想过,你们的所作所为实在荒唐至极,实在是制造了当今天大的笑话。
法治社会,人人都得遵守法令法规,人人都得讲法。企业领导更要严守法律,别自以为是,工人的工资,哪一家也容不得0.36元。
企业主管,要壮大你的企业,不是靠克扣工人工资能做到的。掏出你的良心,莫苛刻,坚决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让大厂小厂的每一位职工都扬眉吐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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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0:17:30 | 查看全部
法治社会,人人都得遵守法令法规,人人都得讲法。企业领导更要严守法律,别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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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6:58:48 | 查看全部
文章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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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11:31:13 | 查看全部

回 1楼(连续风格) 的帖子

让我们共同遵法守法!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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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1:36:35 | 查看全部
李老师好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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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19:04:23 | 查看全部

回 4楼(李明原创港) 的帖子

多谢鼓励!多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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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19:05:31 | 查看全部

回 2楼(敬业心) 的帖子

应该的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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