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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涨工资买不来幸福生活
李从勋
求是杂志社旗下的《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研究室调查显示,收入依然是最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因素,健康和婚姻位居其次,“提高工资水平”成为提升公众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涨工资真能提升幸福感吗?笔者认为,幸福的生活是金钱买不来的,“涨工资”只不过是让被涨工资者获得一时的满足。
要弄明白幸福和工资的关系,首先得弄明白什么是幸福。在人们的普遍意识里,似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活就是幸福,似乎涨了工资、有了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想住什么住什么,想穿什么穿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就是幸福。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如果把安逸和享乐看作是生活目的本身,那么这种理想就是猪栏的理想”,如果把这种安逸享乐和奢华生活看作幸福,也不过是猪栏的幸福。更何况,有钱人也不定幸福。鲁迅就曾说过,北京拣煤渣的孤老婆子固然辛酸,美国的石油大王同样也有烦恼,穷人也不知道交易所经理的烦心事。
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呢?正像“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正常的喜好和合理的欲望,当一个人通过自己不懈的奋斗,从事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就会感受到幸福。在电视连续剧《北京青年》中,老何家的东、南、西、北,因为失去了自己对生活的选择和奋斗,虽然在北京有吃有喝有房住,但是当体面的公务员可以不幸福,当高薪的医生可以不幸福,在国外挣大钱可以不幸福,身为富二代可以不幸福,一定要“青春路上重新走一回”。所以,一定要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工作,谈自己的恋爱,创自己的业,即使挨饿受冻,充满艰辛,仍然可以很幸福。这就是当前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北京青年》告诉我们的幸福观。
可见工资和幸福扯不上半点关系,和工资能扯上点关系的可能是生活质量。涨工资就一定能买到想要的商品和服务吗,就一定能买到涨工资以前可以买到的商品和服务吗,就一定能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猪栏的幸福吗?恐怕未必。
一个社会在一定的时期,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包括生产制造的商品、能够提供的医疗、教育等即时公共服务甚至劳动力商品资源,都是一定的。根据供需关系和紧俏程度,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形成商品的价格。其中当然包括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工资。而一个政府所能直接调控的工资,只有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工作人员的工资,对于民营企业和农民工的工资只能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进行指导,对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的收入,却无法调控。实际上,政府能够涨的工资只是所谓“体制内”的很小的一部分人。政府对工资的调控,只是对社会财富分配给谁的一种调控,不会增加一分一毫的社会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说,为“体制内”的人涨工资,就是对“体制外”的人的财富的剥夺,特别是对农民财富的剥夺!
所以,每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都不会把增加自己的幸福感建立在剥夺别人的幸福感的基础上。更何况,给“体制内”的人涨工资并不一定能让“体制内”的人购买到涨工资之前能够购买到的商品和服务。因为,在市场的调剂下,每一次的劳动力价格——工资上涨,必然导致各种商品价格的上涨。这是再也明白不过的道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价格的基础来自于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说白了,商品的价格包括生产商品的工人工资、剩余价值、商业利润。工资越高,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必然越高。工资涨了必然刺激群众的购买欲,于是商品就变得紧俏,就会进一步抬升商品价格。最后大家都会发现,随着一部分人工资的上涨,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涨了,大家能购买到的商品和服务不但没增加,在有些方面还减少了。大家的生活质量不是升高了,而是下降了,幸福感更无从谈起了。
所以,在社会财富一定的情况下,无论如何涨工资,都不会增加全体人民的幸福感,只能增加个别人一时的幸福感。涨工资是买不来幸福生活的。只有劳动,只有发展生产,只有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只有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更多的商品、提供出更多的服务、积累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并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改革完善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让全民共享社会财富和服务,才能逐步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只有让每一位劳动者在劳动年龄都能通过劳动和创造获得成功,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才能逐步提高劳动者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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