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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不管”的冷静是如何练成的

发表于 2008-7-17 17:37: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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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为国内媒体不遗余力地追打“范跑跑”传薪火,据报纸称,6月12日安徽省两名中学生上课打架闹出人命,授课教师杨经贵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不加制止,坚持上课至课时结束,旋被称为“杨不管”。最新报道,杨老师已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难道,真的有这样一类冷血教师存在,需要人们逐一去识别、批判吗?
杨涛生前的课桌如今空空如也,肇事学生是他的同桌。

说“到操场上打”还不叫制止,非得说“别打了”?
  说安徽那个老师看到学生打仗不制止,荒唐!学生在拉架,老师还要指导学生怎么拉架吗?说后来老师讲“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如果这话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也许的确存在着问题,可是对于中学生这就是制止。即使老师说“别打了”,会有什么效果?效果只是为这位老师开脱点干系。
老师离开教室,背学生去医院并不科学  
  学校都配有校医,各班都配有班主任。这种事件发生后,应该送学生去医院的是这个班的班主任。如果老师此时送发病学生去医院,若再发生恶性事件,仍然是他的责任。如果一个火车司机,发现车上有人病危,哪怕车上就他一人懂得医术,他也不应该离开其驾驶岗位去救人。该杨姓老师的过失之处,在于他可能顾虑客观因素未及时制止,没有在第一时间对此事引起足够的重视]

再救人心切,也不如防患于未然
  如今孩子的身体素质远不如改革开放前,隐性疾病与心理疾病都非常严重。国家应该对学生进行有效体检(以往的体检都是流于形式,干挣学生体检费),将学生疾病档案与生活环境置于每位老师的案头,才能真正地达到因材施教。如果那位上课的老师要是案头有死亡学生内在疾病的记录,在发生学生冲突事件后,这位老师要是不注意观察死亡学生的反应,则是他的严重失职。先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的环境再争论吧!




  他 山 之 玉   


英国《青少年保护法》学校教育部分规定,教师惩罚学生只可让其滞留,不可体罚,只有在学生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险时,老师才可对其身体有强迫行为。


新加坡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一屋子活跃的所谓未成年人,交给一位50多岁的人管
  那些骂杨老师“冷血”的人们,你们来普通中学试试,你们是绝对不会“冷血”的,因为你们会热血沸腾。未成年人社会早就是个巨系统,中学里出的问题,跟社会上并无截然区别。经验告诉我们,现在早熟现象非常普遍,既然非常普遍,说明这不再是早熟,而是正常的成熟。管理这样的群体,仅靠一个老师的道德力量来保障学生的安全是缺乏理性的。[详细][评论]
教师强制学生乏术,动辄得咎  
  就以河南为例,省教育厅在2007年发文指出:针对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语罚、心罚等等。这种提法真是匪夷所思!体罚的概念是可以界定的,还好说;那么语罚呢?同样的一句话,学生甲听了不会伤害心灵,学生乙听了,就可能要死要活。至于心罚,这就类似于腹诽之罪了,只要学生说你伤害到了他的心灵,心罚就成立了。[详细][评论]

寻找专业的拉架者——保安  
  其一,教育部门是否该要求学校对教师进行一定体能训练,从而使应对此类突发事件能有“技术保障”呢?如果囿于教师多文弱——尤其女教师——而不可行,那么,是否该要求学校普遍配备相应保安力量,遇此情形通过保安来处理呢(假如报警一般并不相宜的话)?[详细][评论]

世道无尊严,则师道无从尊严  
  当前整个社会大力倡导责任感和正义感。然而,置身事外的处世心态却被某些社会事件的渲染所强化。比如,权威的判决曾认定:见人受伤帮忙送医有违“常识”。这种道德上的反常,透露出“冷漠”和“逃避”已经成为某些人自我保护的手段,很具传染性。

父亲干了一辈子小学教育,听说新闻后称“很正常”
  父亲是干了一辈子小学教育的老师,暑假凑巧来探望我。他听了“杨不管”的新闻后,说,“很正常”。现在在我们老家乡下中学,孩子打架,老师普遍都不敢管。就连他任教的小学,一个女老师因批评了学生几句,结果在放学路上,这个小学生竟威胁老师说,“你等着,看我不找几个人打死你!”吓得老师回到学校,在校长面前直哭!
以前学生家长都怕老师,现在……
  我们小的时候,很是敬畏老师,即使老师对我们有所惩罚,我们也不敢跟家长说,因为家长马上会说:老师为什么惩罚你?你肯定是做错了什么事。现在的学生只要老师稍稍碰他一下(包括拍拍肩膀)就会说:老师可以打人的?你动动我试试看?你想把我怎样?我马上打电话。很多家长跟小孩子一个样,老师还没怎么着就往学校里,教育局里跑。
孩子,说多了他一走了之
  现在的孩子都受不得气,说多了他一走了之。这时你就紧张了。开始担心了,要他这样出去出事了怎么办啊,被车撞了,出去游泳淹了,去打架了。不管出什么事都是在你上课走的,你得负责。当然多数情况学生会认真听的,而且会一直点头说老师有道理,完了会问一句,我可以走了吗只要不犯范跑跑那样的低级错误
  我找其他老老师取经了,于是我轻松了,原来老师这么好当,只要维持自己上课的45分钟没事就好。学生怎么闹就闹吧,不闹大就行。打架打吧,不在你上课就没事。我下课了也会打打牌了,会出去玩玩了,我轻松了,只要我不犯范跑跑那样的低级错误就行了,有学生打架,我会说一句,你别打了,不行,我出去找领导.

  老师看见学生动手打架而不顾,当然应该被谴责,就像见义勇为理应被歌颂一样,没有人试图改变这种常识价值。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见义勇为应该做,可是见义勇为一直罕有发生;正如,所有人都知道不管是错的,但在未来可能情形下,恐怕还会有不管行为发生。所以,懂得是与非太简单了,懂得如何将更多的非,在现实生活中激励、转化成为是,才算是比较不错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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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1:44:50 | 查看全部
支持!好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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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2:36:11 | 查看全部
谢谢转帖,欢迎多多发表原创类的帖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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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3:37:13 | 查看全部
杨经贵不是打人者,也不是被打者,为什么要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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