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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justify] 小“变法”产生大“效应”
刘君
11月26日下午,笔者走进重庆能源集团打通一矿掘进七队七班采访,听到班长张绍瑶在班务会上总结说:“ 1至10月,我们班成为矿上罚款金额最低、被处罚员工最少、安全效果最好的班组之一,2次荣获安全先进班组、3个碛头评为“亮点头面”、三季度被矿评质量安全“红旗单位”、员工收入在全矿众多采掘班组中名列第一。”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班组获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原来这都源于一次小小的“变法”。
“在以往的‘严管重罚’制度中,一次不参加安全学习罚款30元;一次没做安全生产“每周一题”罚款10元;一次操作违章罚款300元;一次违章受伤罚款1000元……我粗略算了一下,每月各类罚款多达十余项;以罚代管、以罚代教成为管理的常用手段,管理者以言代法、随意处罚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在制度设计上“株连”现象严重,若一个员工违章受伤,全班人员都要跟着取消当月安全激励奖,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员工情绪低落,殊不知,给安全生产埋下极大的隐患。”班长张绍瑶说起以往的制度不停地摇头。
“是啊,原本煤矿招工难,理应对招来的员工给予高度的重视与关爱,可罚款如此之多,稍不注意一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就会打水漂,甚至可能触犯禁令,这也是煤矿一线员工招工难、流失多的重要原因。”副班长周强也附和着。
能不能以最低处罚来赢得最大管理效应?班长张绍瑶脑子里一直不停的思考着这问题。
于是,今年初,七班班长张绍瑶亲自提笔拟写了班组违章违纪查处办法,提出“先教后罚、教罚并济”的管理理念。明确各种管理办法出台前均先让班组员工讨论、签字同意,然后经队委会讨论确定,力求员工心服口服,对员工违规违纪经教育能很好认识错误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严重的违规违纪,执行处罚后也要由队干与当事员工沟通,耐心解释,晓以利害,疏导情绪,让员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还规定了十几项安全生产行为的奖励政策,力求用正面激励来引导员工。
这次小小的“变法”,却得到掘进七队的队长、书记的一致认同,并在全队全面推广。
新的制度实施以来,生产七班班组罚款从去年的每月1000多元降低到300多元,单项处罚不超过50元。由此,员工的工作安全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主动为班组出谋划策,班组安全效果与生产进尺均处全队之首。
采访中,班长张绍瑶总结经验说,处罚是管理的必要手段,但不是根本目的,更不是万能的方法;事实上,“严管重罚”带来的效应是一种负强化,无论怎样给“严管重罚”贴上“人性化”、“爱护员工”的标签,也掩盖不了挫伤员工积极性和逆反心理的负面作用。
笔者感言,员工素质高低折射的是管理者素质的高低,过分依赖处罚,体现的其实是管理无能,获得的只能是管理低效低能。我们应顺应“十八”大精神,以科学的管理方式来管理班组,惩治“三违”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员工承受能力,力求以最低的处罚获得最大安生产效应,这才是我们基层管理者所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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