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73|回复: 0

石壕矿掌控安全突出“四个严”

发表于 2012-11-27 20:44: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罗喜林


    为确保今年最后40天的安全生产,日前,石壕煤矿结合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决定“严”字当头,严格执法活动、严格隐患排查、严格请假制度、严格安全问责、严格主动停产,实现全年安全“零”目标。
   
严格安全执法活动。安全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和基层单位的队长、书记在《2012年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跟班天数上分别增加两天,凡是达不到工作要求,加一倍纳入每月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两次达不到上述工作要求,一律降职或免职。对无故不参加“边远”头面的执法检查、党员安全责任区等执法活动的人员加倍处罚。
   
严格隐患排查。每周一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专业每天进行全面排查,各基层单位每天进行集中排查,各班组每班进行现场排查。对生产现场查处的Ⅰ类、Ⅱ类隐患,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1倍处罚。凡是各头面出现管理责任方面的隐患超过两条,对队长、书记按50元每条进行处罚;超过三条,停头整改,并按停头规定进行处罚。
   
严格值班、跟班制度和请假制度。基层单位副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机关部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矿区,不假外出者第一次处罚500元,出现两次撤职。基层单位副队级管理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基层单位和安全生产科室重点工程跟班管理人员必须与员工同进同出,迟到或出早班者停职或撤职。值班人员有事必须请假,脱岗者第一次处罚500元,出现两次撤职。
   
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各单位月度内若发生受伤三人次及以上或办理工伤两人次;出现“三违”三人次及以上;出现Ⅰ类安全隐患,按照上限加倍考核和处罚,并在安全办公会上作“安全不放心队伍”检查,且当月队干降薪20%,队长、书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跟班天数三天。若当月出现第三次骨折伤,跟班队长撤职,队长、支部书记降级使用。
   
严格主动停产整改制度。凡生产作业现场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工,主动停产整改。凡现场存在Ⅰ类安全隐患,被矿责令停产整改,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由责任单位的队干和责任班组承担,其中,队长、支部书记承担处罚金额的50%。凡现场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被公司责令停产整改,责任单位跟班队干就地免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