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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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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要求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他适用的法律,以及公司签署的其他规章和标准,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并且员工在每个7天之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另外诸如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和员工惩戒、工资等方面的规定均未超过《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度。
与《劳动合同法》一脉相通
我国作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大国,劳工问题一直是欧美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劳工问题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到2007年10月,全球通过SA8000认证企业共1500家,其中我国企业占180家。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近万家企业接受过众多世界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企业社会责任在于追求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各方利益(这里指劳动者利益)的平衡与兼顾,这与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的价值诉求是一脉相通的。在我国实施社会责任运动,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其基本原则和精神都是一致的。
在SA8000社会责任标准颁发10年后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结果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的部分章节的细化和补充,给企业解雇员工提高了成本和难度,杜绝随意解雇员工的现状,迫使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这与SA8000原则和精神不谋而合。国内企业应积极学习和利用SA8000,在国内法律的大框架下,迎接欧美等发达国家借SA8000筑起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挑战。
张万泽说,对于那些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来说,实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使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大幅提高。因为他们本来就遵守劳动法,原来的企业最低工资就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在帮助企业通过SA8000认证过程中,张万泽建议,公司只有在人事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均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基础上,通过SA8000认证时才会相对容易一些。在准备SA8000认证时,按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书面程序文件是首要的,通过建立书面的社会责任的方针,并有具体的、可量化的目标和指标来体现和支持方针中的“持续改善”,只有这样,认证机构才能有效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的风险,并拟定监控计划。
在新《劳动合同法》公布后,很多企业担心,法律公布并实施了,但由于执法不严,甚至法不责众,最后守法的成本比违法的成本高,导致守法企业无法与违法企业竞争。张万泽认为,推广SA8000认证不仅使国内的用工制度与国际接轨,规避贸易壁垒,也是解决监督众多国内企业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一剂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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