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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喊冤这种指望“尚方宝剑”匡扶正义的维权方式,在讲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这种朴素的维权方式,对那些抗损害能力弱、维权渠道少的底层群众而言,有一个明显的诱惑:这一跪,也许能跳出对方的影响力范围,从而获得外界的更多关注。
这不是理想的维权方式,但毕竟是公民的正当权利。采取这种非常规方式,很可能是最后的指望。如果不仅得不到积极回应,反而因为这种方式不被鼓励而受罚,被震慑的恐怕只有公民的维权冲动和对政府的最后一点信心。
近日,在陕西旬阳县就发生了这样一桩令人纠结的事,村民跪拦人大代表车队却被拘留。村民知道找人大代表陈情,也不能说找错了人。而当地警方随后因为拦路造成的交通中断对村民给予行政处罚,也不能说于法无据。
两个合法行为,放在一起为什么会造成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双输后果呢?
表层原因是人大代表视察团临机处置不当,既然来当地视察民情,这送上门的民情,为什么要闭门不纳呢?当然,这个代表团的成员主要来自邻县,出面接访可能不合程序,但既然是代表上级来视察,出面安抚一下村民未尝不可。
村民本不该跪访,但更不该因为跪访而担上扰乱公共秩序的责任。因为这本不该发生,他们应该在一分钟内被扶起来,而不是被阻拦了20多分钟之后再被投进拘留所。
根子上的原因,还在于当地错位的政绩观。他们担心“跪访”招致同僚的非议,影响上级对自己的看法,却独独不在乎当地群众甚至更大范围内公众的看法。言路不通、维权路不畅,比交通秩序被扰乱让人心寒得多。
而在法治尚不够完善的现阶段,对拦路喊冤行为还是要多一点宽容,更要慎用扰乱公共秩序罪来处罚当事人。对政府来说,比套用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树立法治精神。(天亮)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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