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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阳光”运行是关键
文/胡云峰
“收入分配改革”千呼万唤,终于即将浮出“水面”、摆上“桌面”,遑论结果如何,毕竟体现出国家对“收入分配不公越来越成为引发社会不满情绪重要根源”的重视。此前,《证券日报》引用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的话说:“要使工薪阶层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普遍认同自己的经济社会地位,迫切要求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形成公正有序的分配秩序。”
相信所有企业员工都和我一样,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充满期待,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待观察。毕竟一改革,就会牵涉到方方面面人员的利益,“蛋糕”就那么大,有人分的大些,就有人分的小些,在此情况下,一些既得利益者绝不会甘心“任人宰割”,这样一来,“暗箱操作”就不得不防,而要防止这一违规现象的发生,必须通过立法和监督机制的建立,让“收入分配改革”运行在“阳光”之下,才能保证一旦实行的“收入分配改革”贯彻执行到位,让最应在当中受益的“弱势群体”得到保护。
“收入分配改革”关乎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由权威部门牵头立法,在立法过程中,要以条文的形式让这些规定固化,比如企业在经济效益平稳运行的情况下每年应该给职工增加工资的百分比,又如企业在经济效益稍差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职工的工资稳步递增,都要进行详细的说明。“收入分配改革”对于员工来说,是好事,要想将好事办好,就要充分尊重员工在当中的主体地位,在成文时,切不可出现含糊不清的字眼,这样才能让不愿与员工共享发展成果的企业无空可钻,切实履行起应负的职责。
光对“收入分配改革”立法还不行,必须要有一套看的见、看的清的监督机制相配套,才能保证员工应得的那块“蛋糕”不会变小。这就需要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必须公开透明,并且有职工信得过的组织或个人参与其中,职工可以对照企业盈利部分工资所占比例以及分配情况进行对账,在确认“蛋糕”未变小的情况下,对照制定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就可计算出自己当月、当年的收益。
“收入分配改革”众口难调,如不能通过立法、监督机制的健全保证其运行于“阳光”之下,难保不会在令员工短期满意后,再次出现“复辟”、“反弹”,对于这些,我们相信党中央完全有能力解决好,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待迎接收入分配的‘阳光’,与我们的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一起享受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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