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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网络不是肆意伤害的特区

发表于 2012-12-20 19:41: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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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社会,我们的私域需要一个权界的保护以免于外人的伤害——网络自由有边界,我们在网上的权利才能得到保护,免于那种“被伤害了却无处维权”的无助、无力和无奈感。网络貌似虚拟,可在网上制造的种种伤害都是具体的,保护公民在包括网络在内的任何地方不受伤害,这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  

    常在网上飘,难免不挨刀。那些挨了刀、遭遇了网络暴力的朋友,或者是被谣言中伤、被恶语诽谤谩骂、被“水军”攻击,虽然充满了被伤害、被侵权的愤怒,很多时候却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一来维权成本过高,付不起那昂贵的代价;二来法律不完善难以追究;三来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你爱惜自己的形象,可他就摆出一副耍流氓的泼皮样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回骂过去只能降低自己的水准。
  所以,很多时候的结果就是,他伤害了你,还一笑而过,你只能忍气吞声生闷气,找理由自我疗伤。我就遭遇过这种无奈,批评某市的一个政策,遭遇当地几个极端网民的网络暴力,恶语诽谤和谣言中伤就算了,还威胁我的人身安全,甚至人肉我赴该市的航班信息。也尝试过维权,可一番折腾后并无结果,警方根本不觉得这算什么事儿。看到那几个家伙在网上叫嚣着“不是报案了吗?怎么还不来抓我”、“你能拿我怎么样”,你除了满腔愤怒外别无他法。

  很多人肯定都遭遇过这样的网络伤害,并有过有理无处讲、无处维权的无奈。这种现实下,甚至形成了一种错觉,以为网上说话就可以无法无天了,网络制造了伤害就可以不受追究了,网上的事儿也应该降低法律标准。网络当然不应该是这样一个可以肆意制造伤害的特区,它不是法治社会的一块飞地,也必须纳入法治管辖的范畴。

  这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人不知道网络的种种好处,没有人会否定网络给中国的进步带来的种种推动力,比如反腐败,还有民意的表达。但同时,也没有人不知道网络存在的种种弊端,没有人会否认网络很多时候在制造着种种伤害,欺诈、谣言、诽谤、暴力等等。没有人会因为这些弊端而因噎废食地关掉网络,当然,也不能因为网络有那么多的好处就可以纵容弊端和伤害。

法治社会,我们的私域需要一个权界的保护以免于外人的伤害——网络自由有边界,我们在网上的权利才能得到保护,免于那种“被伤害了却无处维权”的无助、无力和无奈感。网络貌似虚拟,可在网上制造的种种伤害都是具体的,保护公民在包括网络在内的任何地方不受伤害,这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

相关评论: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是最精彩的,也是最嘈杂的……”这样形容互联网,是不少人的同感。互联网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

  发展是这样快,上网是这样简单,再加上网络的虚拟和匿名,以致许多人“不假思索”就参与其中。应当意识到,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因为,其对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仅仅存在于虚拟世界当中。那些受到欺诈、侵权、攻击的受害者,痛苦并不比传统形式伤害减轻分毫。

  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要求人人都用正确的方式说正确的话,是不现实的,但也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是必须的。因为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这都是构建公序良俗的基础。

人民日报:互联网依法监管是各国惯例

当今世界,信息化持续推进,互联网空间快速拓展。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需要依靠法律监管,这是各国的惯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

光明日报: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

  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跳脱公序良俗的规制。这个道理并不复杂:网络本就是人类生活、生产的工具,网络活动本身即是社会生活的投射,不应也不能成为一个“只要自由、不要约束”的王国。毕竟,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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