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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房价连续高涨,原本作为一项惠民政策的住房公积金也成了“众矢之的”,被指“劫贫济富”,成为变相福利。中央电台经济之声记者为此也做了一些调查,选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的员工进行采访,结果发现,几十倍的公积金数量差距,绝非空穴来风(据人民网12月20日报道)。住房公积金真的成为了扩大收入差距的罪魁么?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还应冷静看待,要客观把握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定位。
首先,住房公积金更多是保障而非福利。所谓保障功能就是作为国家住房保障的重要资金来源,在住房首付、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让在市场上买不起房的人群通过这个能买得起房,这是制度设计初衷,也是其现在主要的功能。我们要客观认识到,作为一项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为所有参保者“住有所居”提供了一种可能,普通职工群众亦然,作为住房的“夹心层”,大部分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通过商品房贷款是买不起房子的,而住房公积金运行十几年来确实有效缓解了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加之近几年来随着房价越来越高,住房公积金也适当扩大了其功能,如用于住房装修、住房租赁,等等,又解决了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再从本质上讲,住房贷款所使用的不仅仅是你自己公积金缴纳部分,更多地体现的是国家的政策优惠。如果片面狭义地认为低收入者缴的少、不能买房却补贴了高收入者,是对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功能的误读。在这一方面,更需要做的功课无疑是拓展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使所有参保者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享受到保障实惠。如中小城市住房贷款政策再放宽一些,收入和时限要求适当降低一些,大中城市租房、装修和房屋修缮等政策都很好,不妨步伐走得再坚决一点,通过国家统一的规定加以实施,这样就能让更多普通职工群众普遍享受这项政策,而不是因噎废食,一味指责否定。
其次,老百姓对住房公积金的心理更多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要客观看到,住房公积金也有福利的功能,是员工福利的组成部分,但因为有国家政策补贴在内,使广大职工产生了“患不均”的心理。住房公积金可以说是“五险一金”中职工最能看得见、最直接的福利项目,因为个人缴费5%-12%,单位要同样进行补贴,而且直接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可以说是真金白银。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收入者公积金所得越高,是由政策设计造成的,是一个鼓励性的政策。但是这个政策却有被念歪的趋势,政策本意是鼓励大家参加制度,一般不超过12%的支付限额和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但很多垄断企业钻空子,在政策外宁可多缴税也要给管理者缴纳公积金,从而成为变相福利,扩大了收入差距。这并非政策设计的初衷,也让广大职工不满。
一项好的政策要能鼓励全体职工踊跃参与,国家下了很大力气,并给予政策优惠,但如何使其成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工具,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的“帮凶”,这需要细细思量。在这一方面,一味扩面、让大家参与进来显然并非当务之急,因为公积金政策本身已非常优惠,大家愿意参加。紧要的是严格制度程序,从立法、制度上做细规定,采取“提低限高”的办法,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不超过12%的支付限额和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作为封顶,不能再留其他口子。只有这样,才能让住房公积金成为源头活水,真正起到住房保障的效果。
来源:中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