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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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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折射师德之忧
虽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但体罚学生的现象仍不时见诸报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一些家长认为,老师管教学生他们能理解,但是采取体罚的方式,令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陕西省教育厅在对安康汉滨区教师指使同学集体掌掴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中指出,这一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虽属偶发个案,但反映出个别教师师德缺失、法制观念淡漠、从教素质低下的问题,暴露出个别学校在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西安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说,教师体罚学生严重违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显现教育思想极不端正。体罚学生固然是由于个别教师师德缺失、素质不高的原因,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影响下,一些学校把分数和升学率作为教育的目标,不注重素质教育造成的。
一些教育工作者表示,一些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和行为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伤害。严重体罚不仅会给学生的身心产生终生的影响,而且会严重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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