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08|回复: 8

[话题探讨] 管理好80后、90后员工要因势利导做改变

发表于 2013-1-11 16:25: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管理好80后、90后员工要因势利导做改变



文/胡云峰


   
   “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时代的发展,80后、90后员工已逐步取代60后、70后,成为企业发展的中坚,他们既“新鲜”,又“热辣”,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追求,有这个群体所具有的鲜明特征,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人,关乎企业的发展,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人是生产的主导者,“以人为本”思想贯穿管理的全过程,凸显出管好人、用好人的重要性,作为企业管理者,要想管好、用好80后、90后,就要善于抓住他们所具有的鲜明特征,抓住鲜明二字,将他们的个性部分剥离出来,因势利导,通过管理方式方法的变化,留住人、稳住心,激发出他们的创造性。
   据前程无忧调研发现:“企业中85后员工比例越高,企业中员工的平均离职率也越高,如:企业85后员工所占比例为70%以上,员工离职率为21.9%,明显高于2012年员工整体离职率”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不能拿老眼光看问题、抓管理,要先一步做出改变,通过搭建能够实现这些年轻员工价值的平台,让他们能够看到希望,能够产生融入这个集体的意愿。据说,一次,子路问孔子:“如果一件事情已经考虑的很周全了,是不是应该立即去做?”孔子说:“做之前,还应该征求一下别人的意见。”子贡也拿相同的问题问老师,孔子却说:“当然应该立即去做。”之所以答案不同,是因为一个性格鲁莽,一个性格谨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管理好不同的人,必须知道他们的特点,并据此灵活地做出改变。
   “年青一代员工有更强的自主意识,在物质回报之外也追求更多的成就感和尊重感。”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在根据这些年轻员工的特点,管理更加人性化的同时,要在营造和谐共生的企业文化上下功夫,并用导师带徒等方式让他们意识到:“企业是学校,岗位是课堂”不是一句空话,在企业工作是可以学到东西的,只要用心,是大有可为的。在为其成长引路的同时,还要加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观念的引导,通过青工比武等活动,让其把个人的成就感上升为集体的荣誉感,认识到拿出真本事才能获得尊重。
   “他们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但是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比较弱”。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在留住人、稳住心以后,不能对这些年轻员工一味进行迁就,对因不主动作为造成的工作滞后要对照条款进行处罚,并通过先进、劳模评选等活动,从中树立正面典型,让工作相对滞后的年轻员工看到差距,知辱而后勇,主动作为、主动改变、奋起直追,赶上企业发展的步伐。
   我们要承认并正确认识80后、90后员工已成为企业发展主力军的事实,通过主动改变管理方法,调集出蕴藏在这些员工体内的正能量,只有搭好台,才能看好戏,80后、90后,你们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7:06:57 | 查看全部
搭好台,我们准备看好戏,相信年轻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8:34:07 | 查看全部

回 1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谢谢为生歌唱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9:30:43 | 查看全部
因势利导的改变,需要管理者的改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2:11:53 | 查看全部
把握年轻人的需求,引导好了,就会产生新的能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2:17:03 | 查看全部
胡老师分析很到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08:02:47 | 查看全部

回 3楼(gyf695400) 的帖子

是的,管理者先做改变,引导年轻的80后、90后随之做出改变,谢谢高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08:03:16 | 查看全部

回 4楼(wxpzp) 的帖子

王老师说的很对,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08:03:37 | 查看全部

回 5楼(敬业心) 的帖子

谢谢敬业心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