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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假期不如落实带薪休假
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春节是中国人最隆重、最宏大、最富有激情的节日。春节回家过年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选择,时间一进入腊月,游子门就盼望着回家的那一天,开始准备过年为父母、为老人的礼物。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无论身在何方,路途多么遥远都不能挡住多数国人回家过年的脚步。春节放假,让人们回有的脚步更加从容,重要的是,放假给传统节日提供了一个可供依托的载体,有利用弘扬传统文化,继承和发展传统文明。
可是在我看来,与其延长春节假期不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事实上,许多人期待延长春节假期,除了有春节对他们来说太短了(还没有与家人团聚升温到极点就要告别了,不得不踏上上班的路)的原因,更有平时没有时间难回一次家,出现集中探亲、集中休闲,也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春运现象。
2011年7月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发布的一份各国“带薪假期”时间长短的排行榜显示,巴西和立陶宛以41天位居榜首,中国以21天排名最后一位。中国社科院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休闲绿皮书》显示,33.1%被访的北京居民表示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17.85%的被访者没有固定双休日。三成市民没带薪休假,同时还有许多人在法定假日里加班,没有拿到加班费的大有人在。由于我国《劳动法》明确的带薪休假制度中没有执行的具体办法,更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依据和惩罚方面的规定,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大打折扣;同时,劳资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资强劳弱将会长期存在下去,劳动者没有与资方对等博弈的能力,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力,带薪休假制度的虚置状态将有可能长期存在。带薪休假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常回家看看”成为一些员工,特别是离家较远的员工心中的痛。
在法定假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延长春节假期,而延长的时间也是从星期六、星期天借来的,使假期时间调整更加混乱,有可能出现春节过后连上十天班,甚至更长时间,这样的调整对员工、对单位、对社会都没有好处。带薪休假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的实现不仅需要个人的争取,更需要政府的保障有力,当人们的休假权利得到落实,公众休闲时间不再过度集中于国家法定假日,不再集中于春节回家团聚。当公众的休假可以“自作主张”时,轻松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出行,而且也为铁路、公路、航运等减轻负担和运营压力,“春运”一词在字典里有可能消失,一票难求也会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