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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静
“采煤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因堵塞失效造成瓦斯超限的,处罚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每人2000元……”2013年,松藻公司对瓦斯超限追查问责力度再次升级,对因管理不到位和措施不力造成瓦斯超限的32种情况,向各矿井单位的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开出了每人最少500元最多5000的“罚单”。
2013年,公司对瓦斯超限继续实行“零容忍”,规定凡出现瓦斯超限,24小时内必须组织追查。根据瓦斯超限的浓度,公司采取了分级追查制度,规定当瓦斯超限浓度0.5%至1.5%时,由安全副矿长或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分析;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3%时,由矿长组织追查分析处理;瓦斯超限浓度大于3%由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分析处理;一周内公司瓦斯浓度超过3%达10次以上,由公司总经理组织追查分析处理。
同时,公司还规定发生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在48小时内上报追查处理报告;各矿井单位列入“监测故障”的瓦斯超限,必须每月上报公司督查组核查分析认可,未认可的,必须按瓦斯超限重新追查处理。矿井追查的瓦斯超限该处罚而未处罚的或处罚未兑现的,督查组一次处罚矿领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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