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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梅
从1月起,松藻公司将在各二级单位推行“重点单位(区队)、重点人员、重点头面(工程)、重点时段和重点工序(环节)的五个重点”安全管理办法,以严控现场,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
制度明确了各个安全重点管理办法的认定标准,细化了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对不放心矿井(单位)进行挂“不放心单位”警示牌,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安全绩效考核,第一次被列为不放心矿井(单位):考核正职3000元,副职按正职的0.9系数执行。第二次被列为不放心矿井(单位):考核正职6000元,副职按正职的0.9系数执行。对不放心区队的管理措施由各单位自己制定,严格执行。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措施由各单位自己拟定,严格执行。对不放心头面(工程)进行停产整顿,公司和矿对其进行挂牌管理;公司生产安全各部室每月对负责矿井的边远头面至少检查一次。对节假日安全管理措施由安监部于年初编排出当年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含公司领导)双休日留守矿区开展安全执法的检查计划;每周五由安监部分组确定被检查的矿井、检查时间,由总调通过电脑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检查组成员下矿进行检查;对重点工序(环节)管理措施要求,对防突施工、放炮、瓦斯抽采、掘进头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工具、岩巷探掘、电器防爆、斜坡提升、机车运输等重点工作,公司部门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层次管理原则实施处罚。即:除督察大队可以对二级单位的各级人员处罚外,公司其余部门处罚只针对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及时行文通报全公司。
制度要求公司各部室和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五个安全重点管理办法”制度,确保制度不走样,严控现场,实现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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