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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下发新“通知”:广告不能提“送礼”

发表于 2013-2-7 09:12: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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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清理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

通知指出,一些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渲染“送礼”的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这条通知在发布后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很多人认为合理地净化电视环境早就应该进行。这也是继《关于节俭安全办节目》的通知后,广电总局的又一有力出击。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来中央反复强调,各行业各部门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广播电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舆论环境。

电台电视台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把清理“送礼”广告作为落实中央要求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送礼、收礼不良风气的具体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落实。

为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广告播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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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09:37:48 | 查看全部
关键在落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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