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48|回复: 0

[信息传递] 四川2013年帮助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发表于 2013-2-21 09:09: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四川2013年帮助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
  ●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进行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
  ●对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提供就业援助
  ●制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的实施办法
  全年帮助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建成10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优先帮扶困难大学毕业生就业等……今年四川省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对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动作出部署。
  为帮助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今年四川省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全年拟帮助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同时开展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并由省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据悉,从2009年至今,四川省已成功帮助1.7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创业。
  今年四川省还将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渠道,在9月底前基本掌握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进行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了解其就业需求,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提供相应就业创业服务。
  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加强摸底排查,对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提供就业援助。在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中,将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帮扶。也可结合实际,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安置就业。
  此外,今年四川省还将制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的具体实施办法,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渠道。
  来源:四川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