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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员工在观看刊登有《规定》的《中国煤炭报》。
张登泽
“《七条规定》给矿长戴了个‘紧箍咒’,给我们的安全又加了一道‘防火墙’”。2月3日,逢春煤矿员工在学习安监总局新发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后,热闹的讨论着。
1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式公布并施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该《规定》发布后,逢春煤矿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该矿将《七条规定》全文通过内部办公系统转发给全矿各单位,要求各基层队利用班前会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他们还将刊登有《七条规定》的《中国煤炭报》张贴在井口,还在井口的大屏幕电视上滚动播出《七条规定》内容,方便上下班员工浏览学习。
把对矿长的要求用总局令的方式发布,该《规定》发布后在员工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该矿安监科长刘泸渝认为:“国家专门列出七条规定约束一矿之长,可见重视之高,要求之严。规定字数虽然不多,但每一条都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每一条都是铁的纪律。”该矿采煤3队群监员代开良在学习了《规定》后也深有感触:“这个规定看起来是管矿长,与我们无关,但实际却是为了我们工人自身安全,只有我们才天天下井挖煤。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一位姓李的工人说:“我觉得以前出那些政策都是管我们这些小工人的,这回也整点规定来管管矿长,给他们戴个紧箍咒!”这话虽然不好听,但似乎也很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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