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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李天一案女主角撤诉 律师:公诉无法撤

发表于 2013-2-26 13:59: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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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料人微博截图

  未满十八岁的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日前被曝出因涉嫌轮奸而被刑拘,引发国人极大关注和愤怒。2月25日,有网友在微博上以“内部消息”的口吻爆料称: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新浪娱乐就此消息联系律师,律师表示,刑事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而从目前北京警方的官方消息看,此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也就谈不上受害人的撤诉。

  今日下午5点39分,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微博上以“内部消息”的口吻爆料。微博内容如下——“‘内部透露’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因李天一未满18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重判的可能性极低,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了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此微博一经发出,引来众多网友转发及讨论,短短三小时被转发了近一万条。新浪娱乐就此消息联系了曾为李阳妻子辩护的戚连峰律师,戚律师表示:“刑事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


  戚律师还向新浪娱乐详细讲解了刑事案件的诉讼步骤。首先是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并将所有案卷材料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案件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检察院认定嫌疑人构成了犯罪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才是法院的判决。戚律师表示,如果李天一和其他四名嫌疑人的轮奸事实成立,那么是由国家公权力去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是不能随意撤销诉讼的。从目前北京警方的官方消息看,此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也就谈不上受害人的撤诉。

  而对于网络上传闻的“受害人得到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如果属实,是否会影响到判决。戚律师也再次强调,这些补偿都不能形成交换条件,不能去交换国家公权力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职责和职权。
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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