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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企业不为员工缴公积金 最高将被罚5万

发表于 2010-12-24 08:14: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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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已开通5个工作日,记者昨日探访各家缴存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发现,目前并没有出现排队现象,各银行公积金受理窗口时间充裕,各单位可以从容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

“前来办理业务不需要排队,今天一上午也只有约三四户的样子。”昨日下午,招行深南中路新闻大厦的支行人员说。

记者昨日还走访了其他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发现,基本上不需要排队等候。只是由于对业务不熟练,不少企业的专办员因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证件未带齐,而需要再跑一次银行。专办员需要填写4页纸的表格,由于对其中的内容指代拿不准,不少人空着表格拿到银行,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之下完成,以致每个人的受理时间有所延长。

深圳公积金缴存业务开通以来,市民关心最多的就是: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将如何处理?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该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该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按照目前的规定,12月20日前已成立的单位,在2011年6月2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如果这些单位在6月20日前仍没有办理缴存登记的话,“将主要依靠职工举报方式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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