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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将出台新条例 全职太太生孩子有望报销

发表于 2011-6-22 09:08: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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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给我买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包含了生育保险,但我妻子没有工作,她在深圳生小孩的话,可以享受我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报销吗?”网友李先生的询问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据了解,深圳目前正根据新的《国家社保法》在制定专门的生育保险条例。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不久以后,深圳全职太太生孩子有望报销。

早在2009年4月,市社保局发布新规定: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这项规定使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群,由原来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扩大并涵盖到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解决了不少外来女工无生育保险的困扰。然而,该项新政并没能够惠及全职太太。

据了解,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就意味着,只要丈夫有工作,参加了生育保险,就算其妻子没有工作,在生孩子时同样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因为生孩子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为适应国家社保法的规定,深圳的相关条例也将进行调整。

“深圳正在制定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很快将会征求公众的意见。”黄险峰告诉记者,调整过后,只要丈夫有工作,并且缴纳生育保险,就算是没有工作、没有参保的全职太太,也能够以配偶身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深圳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以深圳常规产前检查平均费用3500元—4000元,住院分娩费用为3700—4300元计算,生孩子产生的费用,只要属于基本生育范围,均可100%报销。但对于女职工在休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目前还没有生育津贴待遇的享受。据黄险峰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内容将包括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发放。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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