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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一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 处理仅收回两万元

发表于 2012-1-11 07:49: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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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

  员工年薪近30万

  2010年12月22日,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帖子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对此,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文芳,副主任朱文、江慎荣以及综合科科长肖戈扬相继回应称,网帖中的工资列表的确为该中心员工制作,但只是一份申报预算的清单,早已被否定而作废。回应引发网友质疑。

  审计印证报道属实

  “天价工资”最终引起国家审计署注意,并于日前完成专项审计。披露的审计报告中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这份审计调查印证了媒体披露的大部分事实。

  审计报告指出,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报告还提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处理仅收回两万元

  国家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最牛工资”曝光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至今无法打开,该中心负责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回应。

  而身处漩涡中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未受太多影响,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工资数额进行下调,具体不明。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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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08:13:56 | 查看全部
“最牛工资单”被证实 人大代表呼吁及时追责

  2010年12月23日、24日,本报连续刊发报道,关注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租赁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的确为真实。昨日恰逢深圳“两会”,“最牛工资单”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政协委员张红桥(网名“金心异”)表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尽管有登记,但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利益分配的巨大漏洞。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表示,由于租赁中心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租赁中心:工资去年已调整

    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2010年末,署名“民不潦生”的网友通过网络披露,作为公益性的租赁中心,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平均高达30多万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个人福利单位。同时,该网友还将租赁中心工资单冠以“史上最牛”在网上曝光。事发后,身处舆论漩涡的租赁中心负责人曾正面回应媒体质疑,表示“最牛工资单”可能涉嫌伪造。

    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最牛工资单”确实是真的。昨日,租赁中心综合科科长肖戈阳再次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他还未看到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但他表示,媒体关注的“最牛工资”已经在2011年整改完毕。对于工资调整的方式、内容等具体细节,肖戈阳拒绝透露。记者昨日点击租赁中心官方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停用,对于“最牛工资”的质疑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代表质疑:“自有物业”收益应该归政府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且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深圳市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在谈及“最牛工资单”时表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数目均十分可观,加上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于是导致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的现象。“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数额非常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吴君亮说,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对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吴君亮也提出了质疑,他说,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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