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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安前锋区

发表于 2013-2-28 13:54: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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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27日讯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安市前锋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安市广安区的奎阁街道,前锋、代市、观塘、护安、广兴、观阁、桂兴7个镇,光辉、龙滩、小井、新桥、虎城5个乡划归前锋区管辖。以奎阁街道,前锋、代市、观塘、护安、广兴、观阁、桂兴7个镇,光辉、龙滩、小井、新桥、虎城5个乡的行政区域为前锋区的行政区域。前锋区人民政府驻前锋镇广前大道42号。

据悉,四川省人民政府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广安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及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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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4:00:2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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