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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 非上海生源就业落户3月上旬起申办5月31日截止

发表于 2013-3-8 05:10: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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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就业落户3月上旬起申办5月31日截止
  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自2013年3月上旬起受理,到2013年5月31日截止。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据悉,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此外,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毕业生和就业单位须满足一定条件,再根据《2013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另行公布)评定后,达到标准给予落户。按规定,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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