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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工薪阶层不能成为免个税的特权阶层

发表于 2013-3-8 10:00: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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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阶层不能成为免个税的特权阶层
    2013年3月1日下午三点,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做客新华网,与网友谈他的两会议案建议。在谈到个人所得税问题时,他说,首先,我们现在在城市就业的白领大致收入在四五千块钱左右,有的可能还做不到还没有这么高的收入。如果收入倍增把它算做一万块钱的话,按照现在税率标准可能一个月还要缴七八百块钱税;第二,收入增加、成本增加,那么物价也会增加;另外,扣除五险一金的话,大家增加的收入有可能又通过税收收回去了。同时,我们现在又提出小康社会,我觉得这个小康社会应该是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才对,要使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所以,我觉得目前个调税高了一点,工薪阶层最好就不要收了。(新华网)
    工薪阶层该不该免税,能不能免税,完全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个人所得税”和“工薪阶层”这两个概念,看工薪阶层免征个人所得税是否有法律依据,然后可否施行才有讨论的价值。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工薪阶层的定义:一般来说,工薪阶层指依靠务工获取薪金收入的人员。过去,工薪阶层仅限于在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里工作的人员。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在私营企业里的务工人员、低层职业经理,长期农民工都属于工薪阶层。由此看来,工薪阶层中的绝大多数人员都属于法律规定的收征个人所得税的行列。
    其实,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条件是自然人的收入水平,针对的是个体的人,而不是某个行业。我们明白,每一个行业都有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就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高收入的工薪阶层喷涌出现,在当今社会,用工薪阶层来区分低高收入早就没有意义了。那些动辄上百万年薪的工薪阶层大有人在,如果对工薪阶层免征个人所得税来个一刀切,“工薪阶层”就成了这些高收入者逃避税款的挡箭牌,如此下去,中国的基尼系数依然会高企不下,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社会的不安全因素也会进一步加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薪阶层断然不能成为免征个税的特权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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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0:17:09 | 查看全部
感谢梦里逍遥老师参与事评,事评因你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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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0:17:47 | 查看全部
在法律范围内是对的,而且确实应该弄懂这两个含义。我们想到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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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1:03:34 | 查看全部

回 1楼(敬业心) 的帖子

谢谢!
让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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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1:04:25 | 查看全部

回 2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英雄所见略同,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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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1:52:59 | 查看全部
支持老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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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3:44:5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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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4:36:56 | 查看全部
那些动辄上百万年薪的工薪阶层大有人在,如果对工薪阶层免征个人所得税来个一刀切,“工薪阶层”就成了这些高收入者逃避税款的挡箭牌,如此下去,中国的基尼系数依然会高企不下,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社会的不安全因素也会进一步加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薪阶层断然不能成为免征个税的特权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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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5:20:26 | 查看全部
这么低的收入,享受下这么点的福利还算特权,不敢苟同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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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17:00:48 | 查看全部
免个税,不能太笼统,得有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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