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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检验检疫局收费员勾结富士康员工贪公款十余万领刑6年半

发表于 2013-3-11 22:05: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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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私企员工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件频频发生,发生原因固然有员工法制观念淡薄、利益驱使等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公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深圳新闻网3月11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李淑颖)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收费员龙某涉嫌贪污、职务侵占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龙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07年,被告人龙某任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收费员一职。2008年下半年,在工作过程中,龙某认识了时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报检员、负责该公司涂料检测报检业务的业务员付某某。

付某某向被告人龙某提出为其送检的公司涂料产品按最高的收费标准虚开报检发票金额报销,即将原实际检测费仅为800元或1400元人民币的费用,按最高收费标准的2200或4400元人民币虚开报检发票,并承诺按虚开差价部分金额的30%提成给被告人龙某。

龙某出于谨慎,没有当场答应。几天后,龙某到联合广场找到专门贩卖假发票的人了解假发票的票样,并将票贩们出具的检测中心的发票样板与真实发票认真对比,发现假发票上有发票号,还盖有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与检测中心开出的正规发票外表相同,于是便觉得付某某的想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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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22:05:46 | 查看全部
随后,被告人龙某便在深圳市华强北、联合广场路边找不法人员购买假发票,为付某某报检业务虚高开具报检发票,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虚开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4家公司的报检发票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其中实际应缴检验费仅为人民币9.15万元,其余的9.3万余元则被龙某、付某某按约定的三七比例分成,侵占公司检验款超出报销额的一半之多。

在此期间,被告人龙某的行为一直未暴露,龙某逐贪心不足,熟能生巧,在与付某某合作侵占款项之余,又另外采取开具虚假发票给检测公司、收到检测费不上缴入账的手段,截留并侵吞检测费。

后经查明,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龙某独自截留并侵吞了包括上述四家公司在内的19家公司、企业上缴检测中心的检测费共计人民币13.8万余元。

2010年12月23日,检测中心在一次核帐中发现一笔应收检测费未收到,调查后发现该笔检测费的经办人龙某贪污了该笔检测费,并进而挖出了龙某之前所经手的众多账目问题,于是报案。

2011年2月中旬,被告人龙某投案自首。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亦于2012年11月中旬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该案暴露出富士康集团以及检测中心在财物管理上面的巨大漏洞,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私企员工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件频频发生,发生原因固然有员工法制观念淡薄、利益驱使等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公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因此,公司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形成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同时还应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诱发犯罪的漏洞。

2013-03-11 18:4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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