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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永燕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二0二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0一0年翻一番。可是目前,职工的工资不均衡,大部分偏低的现状急需改观。
“建议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定期发布行业工资增长指导标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刚刚开幕,聚焦工会界委员,发现他们心目中的“一号提案”不约而同指向同一方向——提高职工收入。(工人日报3月4日)
从以上报道可见,提高职工收入的确是企业班组职工的心愿,近几年来很多行业的职工工资涨幅较小,有的甚至没有涨过,而物价一路攀升,给这部分职工带来了生活的压力。我是一名基层的公路养护职工,有着15年的工龄和经济师的职称,到现在工资还不到3000元,扣除各种保险金后拿到手也就2500左右,比起同地区其他行业的职工工资明显低很多,其实工资低一点也能过日子,可是问题的关键在物价飞涨太快,尤其我所在的县城由于引进风电企业等因素,物价远远高于其他县城,近几日蔬菜水果大幅涨价,昨天上市场买菜,发现豇豆已经涨到10元一斤了,茄辣西等都在6元左右,我只能望“菜”兴叹,感慨自己囊中羞涩!
从我个人的体会中,我认为目前更应该考虑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大部分人生活水平处于中上水平,那也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有望“一号提案”能够落实,或许那样能为低收入者带来更多的希望。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还须有强有力的保障。
首先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出台工资分配方案,使职工的增资有制度保障。工资应该从第一次分配时就把好脉搏,从基础工资上进行均衡。有关部门应该对各行业、各岗位、各工种工资进行详细的统计后进行增资,虽然各省市、各行业都有不同的工资执行标准,但是应本着控制高收入者、提高低收入者,从而增大中等收入水平人群,形成橄榄型社会形态。在对垄断行业以及部分高收入者调控时应分界客观,态度强硬。如果总是怕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大部分人的利益就会受损!
其次要提供对调薪工作的法律保障,就如同国家已经颁布的带薪休假一样,在部分企业中难以落实到位,还是有很多职工根本无法享受,更不用说涨薪了,如果企业盈利了一切都好说,但是如果企业亏损了拿什么给职工涨薪?因此,国家要从企业和职工的双方利益出发,制定较为合理的法律保障职工涨薪,这一点或许很难做,但是必须要考虑到。
提高职工收入归根到底是企业要执行的。因此,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是最重要的环节,涨薪意味着企业负担加重。因此,企业必须创新管理理念,从如何减负增效、节能环保、提高效率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向更加科学的管理模式迈进。作为企业的最小细胞,班组员工的思想决定着企业的发展,班组员工必须树立和企业同荣辱、共生死的观念,热爱工作岗位,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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