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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小一学位申请28日

发表于 2013-3-16 10:04: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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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有适龄儿童的家长注意了,今年我市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时间已确定:3月28日在网上预报名。初一学位申请4月18日开始。另外,今年我市将全面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实行统一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这是记者从市教育局昨天公布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获悉的。

  《通知》规定,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深圳市户籍儿童;或为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或为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今年我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为:3月28日至4月13日网上预报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4月14日至4月17日学位申请,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4月18日至5月26日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27日至6月9日学位安排,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6月10日至6月16日,检查核准。6月16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6月17日至2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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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0:05:23 | 查看全部
  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也有了时间表。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可在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5月6日,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6月21日~7月8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另外,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已下发了《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招生中试行积分入学办法。《意见》要求各区要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入学实行统一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情况等。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积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合理设置项目分值。

  七新校今秋开学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今年9月1日新学年开学,我市将增加7所公办中小学。加上9月1日前完成改扩建的7所公办中小学学校,我市今秋可新增1.61万个公办义务阶段学校学位,以及公办普高学位1500个。

  据介绍,今秋可招生的新建学校7所:福田区香安学校(九年一贯制),罗湖区淘金山小学,龙岗区平湖街道鹅溪学校(九年一贯制)、深圳中学八意府学校(初中)、龙岗外国语学校(九年一贯制)、龙宝龙安置区学校(九年一贯制)、五和小学。今秋可投入使用的改扩建学校也有7所:宝安区松岗燕山学校(九年一贯制)、福永中心小学,龙岗区布吉中学(初中),光明新区公明中学(初中)、公明实验学校(初中)、光明小学、光明新区高级中学。其中,光明新区高级中学为公办普高,可增加学位1500个。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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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0:07:28 | 查看全部
  小学新生28日开始报名

  小一学位申请要开始了!15日,记者从深圳教育局获悉,2013年深圳小一学位网上预报名将于3月28日开始,4月14日起接受学位申请。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实行统一积分方式进行学位申请。深圳户籍和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实行统一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

  据悉,3月28日至4月13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4月14日至4月17日为学位申请时间。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根据规定,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深圳市户籍儿童;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除此,市教育局重申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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