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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某单位一生产现场发现,有近一半的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帽,有的甚至穿着拖鞋。问及原因,大家都说:“因为天气太热,戴安全帽、穿多了不好受。”时下,天气正热,酷暑难当,部分员工为了凉爽、舒服,工作中不认真穿戴劳保用品的现象较为突出。甚至部分管理人员还认为,认可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关心”员工、“体谅”员工。
劳动保护用品在安全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确保劳动者安全的基本保障,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将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安全生产法》第3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可见,国家对工人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视程度。
近日,洗选厂专门召开会议强调,各车间科室在安全检查中,要将正确规范穿戴劳保用品这种“小事”列入检查范围,以落实自身的保护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切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种具体行动。所以,笔者认为,只要是上班时间,工友们都应该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周 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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