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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黑工厂”内受伤 索赔成难题

发表于 2013-3-25 09:14: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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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岁辽宁小伙曾旭在长春一家印务公司打工期间,左脚被切纸刀砸伤留有残疾。本以为会得到补偿,但让曾旭想不到的是,老板不但将他扫地出门,还拒绝赔偿,而他所在的公司居然是一家“黑工厂”。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家曾被曾旭母子举报的“黑工厂”现在仍在继续营业。

  工厂内受伤

  治疗没跟上落下残疾

  昨日上午,曾旭在母亲陪伴下来到本报,曾旭说,2008年9月,他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来到长春,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名为“鸿河印刷厂”的印务公司打工。2008年10月28日早上,曾旭来到公司,刚推开门打算进入工厂,一把立在门口的切纸刀砸到了他的左脚上,工友将他送到了医院。经检查,曾旭左脚2个脚趾骨折,5个脚趾的肌腱全部断裂。

  曾旭的伤势很严重,老板为他交了医药费,当时脚趾是接上了,但老板没让他住院,让他回宿舍养伤,并承诺会给他开工资。曾旭在员工宿舍住了半个多月,也没人照顾他,老板给他开了一个月的工钱后将他扫地出门,曾旭的脚趾因为没有得到良好的治疗而落下残疾。

  遭遇“黑工厂”

  有伤残却无法申请工伤

  曾旭离开工厂后,受伤的左脚无法正常行走,力气活也干不了。他的母亲张红艳为了帮儿子讨回公道,特意从辽宁来到长春。母子俩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于丽经理,但对方表示公司不会再对他负责。没办法的情况下,曾旭申请了伤残鉴定,2009年3月9日,经鉴定曾旭左脚趾符合伤残十级。本来以为这样就能申请工伤,但当曾旭拿着伤残鉴定来到劳动部门后才了解到,曾旭所在的“鸿河印刷厂”竟然没有办理任何营业手续,是一家“黑工厂”。

  曾旭母子将此事反映给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区分局和顺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鸿河印刷厂”属于无证经营,曾旭因此无法申请工伤。

  经理两个“名”

  递交的起诉书被驳回

  今年6月4日,曾旭一纸诉状将公司经理于丽告到法院,但在7月17日,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原因是查无此人。原来,“鸿河印刷厂”经理于丽原名叫于丽辉,而曾旭只是看到经理的名片上印着于丽。

  重新起诉,还要再交1000多元起诉费,曾旭母子俩开始犹豫起来,张红艳说,曾旭被砸伤后,至今不能上班干活,在长春的这几个月,为了维持生活,张红艳在一个小市场打工,做伤残鉴定的钱、诉讼费、律师费都是从亲属处借来的。

  为了重新起诉

  母亲希望找一份工作

  由于没有进行二次手术,曾旭左脚的两个脚趾已出现粘连情况,医生告诉他必须马上手术。曾旭说,他的父亲几年前去世,母子俩一直靠打工为生,根本筹不到手术费。

  为了给儿子看病,张红艳说,她会一直坚持告下去,但在几天前,她因为忙于儿子的事情丢了工作,为了能筹钱重新起诉,她希望能尽快找到一份工作,然后挣钱为儿子打官司。“谁能雇用我们母子,我们会感激他一辈子。”这是一个母亲最真诚的希望。

  “黑工厂”改名

  目前仍在营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惠工立交桥和四通路交会处附近的“鸿河印刷厂”,这家工厂没有任何牌匾,在居民区内。据了解,这家公司已改名为视创印务(长春)有限公司,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表示,有手续和执照,由于最近太忙没有挂牌匾。

  记者拨通了于丽经理的电话,她说,她已不在曾旭所说的印刷厂。对于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一事,于丽说,她也是个打工的,公司没有执照她不清楚。关于赔偿问题,于丽说等待法院的判决。随后,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区分局和顺工商所李所长,李所长表示他知道曾旭的事,但对于视创印务(长春)有限公司和“鸿河印刷厂”没有营业执照一事,李所长表示需要有领导同意他才会接受采访。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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