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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打工,如何远离职业病?
成都多部门为农民工宣传支招
针对广大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护意识欠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等现状,近日,由成都市安监局牵头,会同成都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赶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高峰期,在成都火车北站广场开展以“尊重生命 关注健康 依法维权”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已患职业病怎么办?
就地治疗,原单位解体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来,大哥,拿点资料了解一下职业病防治,你们外出打工不易,这也是保障自身身体健康的必备常识。”成都市疾控中心主任助理李志春整理好一摞资料向凑拢到宣传台的老百姓发放。
张建辉两手交叉抱于胸前,佝偻着的背显得身形尤其瘦小,好不容易等到人群散开,张建辉疾步迎了上去,“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个事情。我这个职业病可不可以到其他地方的医院进行治疗啊?”
“你得了什么职业病?在哪家医院确诊的?”
“结核病,还有矽肺病,去年在西区医院做常规身体检查时查出来的。”
“既然去年查出来了,为什么不及时治疗?现在是准备出去打工吗?建议就地进行治疗,因为就地治疗有部分药物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李志春耐心地宣传起《工伤保险条例》。
似乎是听明白了,张建辉担心地问,“我们那个单位现在连影子都找不着了。”
“那没关系,单位已不存在或因各种原因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预防在前更重要
务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体检
成都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处长杨光常介绍道,“这些是职业病防治资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务工企业应尽的职责,可以帮助你们更好地维权……”
“这个要得,为了农民工好!”一位穿着蓝色碎花上衣的大姐,接过资料,微笑着消失在人潮中。
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的省会,成都市火车北站承载了每年春节高峰期间农民工迎来送往的重要任务。春节过后,很多农民工踏上了返城务工之路,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很多人在走向致富路的同时,不知不觉被职业病侵袭。
于是,选择在特殊时间和特殊地点举办这样的活动,意义不言而喻。目的就是提醒农民工在就业前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上岗前体检,了解自己是否存在相应职业禁忌症。在上岗前一定要注意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了解将要从事的工作是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
成都走在全省前面
要求招工必须同时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现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8000余家,截至2012年12月,已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5569家,劳动者总数达716694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有151984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家具制造、皮革制鞋、冶金、电子、汽车维修等行业。
近年来成都市安监局先后开展了非煤矿山、电镀、木质家具、石棉制品、皮革制鞋及箱包、汽车维修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据杨光常介绍,目前成都市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的主要阵地在中小微企业,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的带动下,很多企业老板开始转变思路,重视职业病危害,常常主动邀请对企业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预评价、职业病现状评价、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等工作。
“我们目前还在逐步推进一项工作——要求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否则不予招工。但在全省范围内,成都的这项工作应该走在了前面。”杨光常骄傲地表示。本报记者 骆寓言 文/图
川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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