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657|回复: 5

义乌:无证电焊引发火灾 两名事故责任人被拘留

发表于 2013-3-25 20:04: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324,笔者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 义乌市公安、消防部门已依法对义乌市秀萍内衣厂火灾中无证从事电焊、过失引发火灾的陈某和 指使陈某违规作业的邵某, 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10 日和12 日的处罚。
  调查取证初露端倪

  3121059, 大陈镇上山村老年活动中心对面的义乌市秀萍内衣厂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 义乌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调派消防人员赶赴现场。经过近半小时的扑救, 火灾被扑灭。火灾造成秀萍内衣厂车间内的内衣、包装盒等物品被烧毁。
  火灾发生后, 为进一步查明原因, 义乌市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大陈派出所对该厂二楼车间的火灾现场予以封闭勘查, 对火灾原因展开了调查。据秀萍内衣厂员工李某介绍, 发现火灾是在当天上午11时左右。当时李某正在厂房三楼车间东侧的电梯边工作。突然, 他发现电梯内有浓烟冒起来, 于是跑到电梯井处查看, 因为厂房内的电梯正在维修, 所以电梯门是开着的, 李某一眼就看见起火的位置正是电梯 井内的二楼位置。“当时二楼是停工的, 我看到电梯维修工时, 他正在到处找水。”李某回忆说。
   无证电焊引发火灾

   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 义乌市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现场的电梯维修人员陈某、邵某和匡某进行了调查。
  据陈某陈述, 3 119时开始, 陈某、邵某和匡某3人分别在三楼和四楼维修电梯。陈某和邵某负责用气割枪气割电梯门。在此过程中, 作业时产生的火星掉落到二楼仓库。随后, 邵某发现有烟雾从二楼飘上来。两人发现烟雾是从一个房间内飘出, 但由于防盗门上锁, 2人无法进内查看情况, 只能大声呼救。
   证据确凿双双被拘

  在随后的调查中, 调查人员发现陈某并不具备电焊工上岗资格。“我未参加相关气割技术的培训, 更没有相关证件, 对于相关的注意事项知之甚少, 从事气割作业, 完全是为了赚点钱。”当问到是否知道从事气焊等危险作业人员需要相关证件时, 陈某表示不了解。而介绍陈某从事电焊工作的邵某也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即“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提醒电焊作业需持证

   据了解, 自去年底开展“清剿火患”战 役以来, 义乌市公安消防部门已依法行政拘留69名违法电焊作业责任人。其中无证电焊人员 61 , 指使他人从事无证电焊等危险作业的 行为人8名。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 开始作业前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才能有效避免火灾的发生。但是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义乌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沈振华表示, 在一些电焊气割施工现场,检查人员随处可见这样的景象:人员工作时火星四溅, 周围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有些地方甚至堆满了可燃物, 但是由于不懂消防常识, 很多无证电焊工对此都是视而不见。在此, 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大家:气焊、电焊、切割都同属于焊割行业,这一行业作业时危险性极大, 极易引 燃周边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在焊割作业时, 一定要做好火灾隐患的防范工作, 而且必须要在取得特种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作业。

                                                                                                  作者:陈文青
                                                                                             义乌市公安消防大队
                                                                                                   133057957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5 21:03:38 | 查看全部
高老师看这期主题。文字主题:如何提升创新能力 继续深入报道,接着上期报道思路采写,为什么大都数班组职工摸不着创新的边儿?从班组角度、从员工自身角度去采写和深挖,看看如何提升创新能力有哪些好的经验、办法、途径、载体-…………不是简单的写创新,而是如何提升创新能力!!希望大家结合企业现状、结合身边职工现实,用事实说话。深入班组采访,写出稿件新闻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6 12:55:54 | 查看全部
请参见本期文字主题: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273388.html
请每周六晚上八时登录聊天室参与主题讨论文字主题: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273388.html

每期只允许投文字稿一篇、主持词一篇、图片稿一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7 19:43:26 | 查看全部
前面两位老师已经提醒的很到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8 00:43:28 | 查看全部
回来看看大家意见吧,对你有百利无一害。


不符合主题 。


请参见本期文字主题: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273388.html
请每周六晚上八时登录聊天室参与主题讨论文字主题: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273388.html

每期只允许投文字稿一篇、主持词一篇、图片稿一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9 19:19:33 | 查看全部
前来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