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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飞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近日,在打通一矿机电二队安全学习会上,该队安全副队长江瑜当着全队的员工背诵《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式公布并施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单从标题上看,一目了然的指出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是矿长的首要职责,内容涵盖了证照、瓦斯、机电、通风、采界、带班等危害井下矿工生命的要素。
“《七条规定》公布不久后,我就记在了随身使用的笔记本上,在井下跟班或者开会的间隙拿出来翻翻。”在该矿矿长高明看来,“七条规定”,只有短短的200多个字,但是比几千字的长篇大论来得实在,直接从七个方面明文规定矿长保护矿工生命所要干的工作。
与此同时,该矿党委工作部还将“七条规定”通过图牌版的形式张贴在井口处,井口安全宣讲小分队也通过快板、顺口溜等形式及时将铁七条传递到每一位员工中。该矿要求在基层队全体队干、生产部门的现场员和管理及以上人员中开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背诵,对于在3月10日后还不能背诵者处罚100元/人,并将背诵的效果纳入到当月的履职考核中。
文字没有落实到现场只是文字。该矿把“七条规定”印刷成小册子下发到每一位员工的手中。要求各队对照《七条规定》认真落实干部跟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干部走动式管理的要求,深入一线,深入工作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严抓瓦斯、防火、防尘、防治水等工作,突出超前预防,严格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对履职不严,现场不作为的安全管理者,坚决按照安全履职预警机制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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