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向良忠
3月20日,松藻公司向各子(分)公司正式下发《成本费用控制风险抵押管理办法》,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推行“成本费用控制风险抵押制度”。
《办法》规定,各子(分)公司正、副职领导根据其工作和单位性质的不同,需分别缴纳1.3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成本费用控制风险抵押金。矿井单位、运销部、洗选厂、发电厂和电力公司的成本控制风险抵押与本单位的单位成本挂钩考核,其他地面单位的成本控制风险抵押与本单位的百元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率挂钩考核,公司机关的成本控制风险抵押与公司的成本费用利润率挂钩考核。
据了解,推行成本费用控制风险抵押制度在公司尚属首次,这是在煤炭企业经济下滑、经营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确保实现经营目标而出台的一项硬性规定。此外,公司还规定,在今后一段时期,除了在建结转工程以外,其他不涉及安全生产、民生稳定的项目一律不立项,并采取优化采掘部署、提高机械化生产程度、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有效举措深化经营管理,提升企业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