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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小长假,全国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放行。昨日,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与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联合发布了小长假免费放行的有关政策和服务措施,明确免费时段为4月4日零时起至4月6日24时结束,在进入免费时段和恢复正常收费的临界点均设置5小时的过渡期。
政策发布
■免费时段
4月4日零时起至6日24时
我省确定,清明小长假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下简称小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4月4日零点起至4月6日24点结束。免费期间,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的时间为准。4月6日24点起,恢复正常收费秩序,各收费站实行一车一杆,发放通行卡,正常收费。
免费放行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不发放通行卡。为了确保过往车辆有序通行,部分车道数量较多的收费站将设置小客车免费专用通道,专用通道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小车进入未设专用通道的收费站时,在入口无需领取通行卡,出口也无需缴纳通行费,免费通行。
■过渡时段
免费临界点设5小时过渡期
为了确保正常收费模式与免费模式之间的顺利切换,全省高速公路在进入免费时段和恢复正常收费的临界点,均设置了一个5小时的过渡期。
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清明假期前一天的4月3日20点至24点期间,小客车需在各收费站入口领取临时通行卡,在出口缴纳实际通行费。4月4日零点至1点,小客车在出口收费站需上交临时通行卡或通行卡,无需缴纳通行费,免费通行。
清明假期最后一天的4月6日19点以后,小客车需在入口收费站领取临时通行卡,在免费时段内驶离高速公路,不用缴纳通行费,免费通行。在6日24点至7日1点时段内,持临时通行卡的小客车在收费站出口只需缴纳路网最低起步价(对驶离南京三桥主线站出口的车辆须加收过桥费);持有通行卡的车辆按正常收费标准缴纳通行费。4月7日1点之后,收费站出口对小客车收取正常通行费,8点起,各收费站将停止接收临时通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