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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慰问“革命烈士”家属并发放国家抚恤金[图]

发表于 2013-3-30 11:47: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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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新摄影报道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九连一个普通职工家里,当武利鹏的父亲武根昌、母亲车红霞接过团领导代表团党委将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66000元,顿时热泪盈眶……3月29日下午,笔者看到的一个感人场面。
    武利鹏舍己救人牺牲后,其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为传颂。作为英雄的家乡,九十团党委和广大职工群众纷纷以实际行动来缅怀英雄,关爱英雄家属。清明节前,组织学校师生到武利鹏墓地,举行祭奠革命烈士等活动,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寄托对革命烈士的无限哀思。
    武利鹏于1993年出生连队,生活在兵团团场。2010年6月28日,九十团学校初三学生武利鹏与4名同伴在博乐市滨河公园救起一名落水儿童,他奋力将落水儿童推到岸边后,武利鹏不幸溺亡,年仅17岁,献出了自己的生命。2012年2月2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武利鹏同学为烈士,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什么是新时代的楷模。
    据悉,武利鹏是该团有史以来获此革命烈士“平民英雄”的第一人。该团党委做出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和学习武利鹏烈士的英勇事迹,关心烈士家属的抚恤优待工作。今后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可以直接找团、连队领导帮助解决。
    图一、政委李富强宣读革命烈士证明书。
    图二、李富强向武根昌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图三、副团长、工会主席钟平安慰武利鹏母亲车红霞。
    图四、团领导及工会民政、团委等部门领导看望慰问武利鹏家属。
    图五、团领导和武利鹏家人回忆他小时候学习和劳动的场景。
    新疆博乐第五师九十团新闻中心  刘裕新  邮编:8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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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6:27:1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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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6:37:5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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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9:17:51 | 查看全部
谢谢分享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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