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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继北京、上海、重庆之后,深圳在规定的最后一天发布了深圳版的国五条地方执行细则。细则规定了深圳房价调控目标为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并提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严格执行“20%个税”
3月31日傍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通知》也被看成是“国五条”在深圳的落地执行细则。《通知》指出,根据深圳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深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在市民们最关注的“20%个税”的执行问题上,《通知》并未有切实的落地措施,但提出“严格执行国办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通知》还指出,要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必要时调整二套房利率
《通知》强调,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圳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住房信贷行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此外,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强与深圳市税务、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杜绝通过补缴社保、多重户口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发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限购、限贷政策中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骗手段获取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过户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今年新建4万套安居房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013年度新安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万套,竣工2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加快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分配管理,严格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制度。
■专家点评
看似“温和”实则“很有料”
中联地产二手房研究院总经理肖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这份文件看似“温和”,实则“很有料”。在这样一份细则下,深圳“后续调控的弹性可以非常大”,这意味着调控可以有“后招”。
“深圳这一细则对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控制可以说是用心、细致”,除了房价目标和收入挂钩外,还有“促进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
此外,深圳虽未明确强征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但细则中表述的调整评估价则意味着在现行政策下,深圳可以通过提高评估价加强对交易环节的征税力度。
总体而言,“深圳版”细则对于市场的心理震慑作用依然很大。
来源: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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