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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带徒不能流于形式 (转帖)

发表于 2013-4-3 17:53: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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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到某石化企业基层班组走访,看到培训员正在补师带徒协议与记录,笔者翻了翻协议,前几页是师傅和徒弟的个人资料,后几页是教授的内容,这内容都是后补的。笔者把师徒俩叫到跟前,经再三询问,他们才告知并没有“正儿八经”地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做。
  在石油石化企业,在新员工入厂和日常员工培训时,经常采用导师带徒的形式,师傅根据生产实际,为徒弟讲解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及管理规程、规范等相关要求。徒弟在导师带徒过程中学习掌握理论知识,当操作、理论考试合格后到生产班组进行试岗,直至达到独立顶岗的要求。
为了保障导师带徒的效果,以示企业对导师带徒的重视,一般都要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但在个别单位,这纸协议却变成了摆设,成了一股跟风,签完后就装进了资料袋,导师没有按照协议书要求对徒弟进行传帮带,徒弟也没有按照协议书要求向师傅讨教学习,协议期间技能水平没有显著提高,使导师带徒流于形式。
  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相关责任人特别是组织者必须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协议书规定了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形成虚设,要真正发挥它的约束作用。签订后,导师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真正关心、帮助徒弟,制订考核期带徒目标和阶段详细的教学计划,负责指导和解答徒弟技术上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徒弟存在的隐患,并结合实际指导徒弟进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五小”攻关等,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导师带徒协议只有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培养出高技能人才,才能为企业高技能人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师傅和徒弟应秉持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郑重签下名字的同时,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彼此在带与被带、帮与被帮中,技能共同提升,理念一起升华,实现师徒双赢。(王秀珍 来源:山东工人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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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10:30:48 | 查看全部
名师高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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