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周义
一篇题为《莫让制度失“度”》的文章,读后让人感触颇深。该文这样写到:“以激励为主的制度,是引导人们前进的‘路’和‘桥’;以惩罚为主的制度,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墙’和‘沟’。一项好的制度,应当注意其适度性,做到宽严有度、取舍有度、繁简有度。制度一旦失‘度’,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坏’制度。”
这段论述可以说较好地概括出了制度中“制”与“度”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如何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完善制度不无启发意义。
纵观不少企业,在设计制度的时候,都有这样几种情况值得注意:或是盲目追求制度的控制力度,使之失之过严;或是盲目追求“制度化管理”,使之失之过滥;或是盲目追求制度的“完美”,使之失之繁琐,等等。如此以主观臆断强加于客观实际制定出来的制度,何以能够服众?又何以能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呢?
制度过严、过滥、过于繁琐,其结果必然是超出员工的接受程度,容易使员工产生逆反心理。这样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会成为一种虚张声势的摆设,使之失去制度本身的功能。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怎样的战略高度,任何制度的设计,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切忌凭长官意志办事。比如,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那么,围绕这一主题设计的制度,就要以能够具体操作、具体考核为标准,这样才能使制度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进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通过制度来引导和约束员工的职业行为,是现代企业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而这个“引导和约束”,应该是一种理性的认知而不是想象的当然。因此我们在设计制度时,须花大力气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在这个基础上设计出来的制度,才能达到 “规范管理”的预期和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