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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深圳重提设置禁讨区

发表于 2013-4-16 08:48: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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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在深圳市政协会议上,中国民主建国会深圳市委员会以集体名义向大会提交了《建议深圳设立禁讨区》的提案,禁讨问题成为当年两会热点。但随后,对于深圳设立禁讨区,更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乞讨者依然出没在城市的繁华地带。9年之后,东门职业乞讨人引发“旧事重提”。

  将摸查全市流浪乞讨人员

  据城管部门透露,上周四,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初汉带队在东门街道召开现场会,就如何规范管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头脑风暴。本月底之前,城管部门将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查之后形成一份调研报告,并提出设立禁讨区、引入社会组织参与乞讨人员的救助等建议,上交市政府讨论审议。

  这份有关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报告由市城管监察支队具体负责,该支队大队长张建军表示,根据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设立禁讨区对维护城市形象,社会稳定,市民生活等都有好处。与深圳相邻的广州市早已规定,对在政府机关、学校、车站码头、外国领事馆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强索强讨的乞讨者,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设置禁讨区尚无时间表

  在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看来,设置禁讨区的具体时间表目前尚未形成,首先需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他说,乞讨行为是无法杜绝的,因为部分乞讨人员已经以此为生,有着客观需求。但是将乞讨者限制在一定区域内也是必要的,这既考虑到了城市管理的需求,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给弱势群体一定的生存空间。

  “政府机关门口、火车站、深南大道、商业网点等,都应该在禁讨区的范围之内。”市城管监察支队大队长张建军表示,深圳一旦设立禁讨区,城管部门对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乞讨、尾随行人强行乞讨、乱蹲乱坐污染环境等不文明乞讨现象,将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加以规范。

  张建军说,在公路上不准乞讨,不仅是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畅通,也是为了保护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一些旅游区、政府机关大院、机场和火车站等禁止乞讨,则是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而对于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可以通过引入社会组织、义工等社会力量,采取分发物资等灵活的形式予以救助。

  在设立禁讨区之后,还会遇到诸如乞讨人员在禁讨区内行乞该如何处罚、什么样的乞讨行为应该禁止、违反者应该怎么处置等等具体问题。张建军认为,这些都需要人大立法予以确定,有关方案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才会出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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