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40|回复: 2

[话题探讨] 【反方】治理“闯红灯”不能只在罚款

发表于 2013-4-19 15:35: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法律及规定是道德或要求的最低线,用罚款治理“闯红灯”只是手段,起警告作用,但此手段不能制度化。治理时,“闯红灯”现象减少,就会鼓吹出了成效,“运动”(我国喜欢把一项工作开展叫做什么什么“运动”)后又回到原来的样子,根本是治标不是本,有甚者标都没治好。对文中“对于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有袭警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是正确的,违反法律的就要严肃处理,但“闯红灯”应劝导为主。记得十几年前,在安徽合肥主干道或人流量较大的路口看到有几位老年人,带着交通协管员的袖章,帮助指挥行人过马路,遇见“闯红灯”的行人,就会劝导他们,并给他们带上一条带有“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绶带,要求逮到下一个“闯红灯”的行人才能离开,“面子”问题是国人最在乎的,和罚款相比“面子”之事体大,可想而知效果如何。如今,在安徽淮北市的主要道路路口都会看到驾校“准学员”进行疏导行人过马路,一者,劝导行人的不文明行文;再者,在劝导的同时给自己以教育。同时,淮北市还利用各大庆祝节日,组织大中小学生、妇女组织、共青团组织、老年人进行安全出行劝导,也起到一定的效果。
    在此,只把自己的理解和所见写出来,有不妥之处请各位老师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9 16:24:11 | 查看全部
宣传和疏导很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9 17:46:04 | 查看全部
动员工作也很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