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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反方】严惩闯红灯绝不能用“中国式治理法”

发表于 2013-4-19 20:49: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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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闯红灯绝不能用“中国式治理法”


     多地开始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以前不罚款仅以教育为主的地方,开始罚款了,罚款金额在5元至50元之间
    实际上,中国式过马路已经变成了大部分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还要被处罚罚款非常不理解。而且交警执法其实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对中国式过马路议论颇多,而且舆论和社会也给予诸多抨击,中国式过马路到底谁是谁非,我们无法厘清,但是中国式过马路肯定不利于交通安全,也不利于交通文明。
   因此,通过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让交通更文明,交通秩序井然。但是在治理交通不文明的过程中,尤其是让“中国式过马路”谢幕,让文明从幕后走向前台,似乎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阻力重重。
   按照新的交通规则,对行人过马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从以前的教育为主,变成开始罚款,罚款金额在5元至50元之间。可是面临的问题是执行难,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有人就提出,大家都在违反规定,怎么就抓我呢?杭州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辆载人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并按照规定罚款20元,电动车主表示不愿接受,电动车主提出,我刚看到好多电动车是带人的,我就想不清楚为什么单单抓我? 从中看出,这种治理不是科学的,也不是规范的,而依然是“中国式治理”,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用“中国式”治理方法,只能是越治越乱,越治越不文明。  
   中国式治理,一者是想起来了治理,想不起来了不治理,执法也是一阵风,开始时紧,过一阵就会松。二者是治理过程中也会有人情分,熟人或者有关系的人执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执法,而对哪些老好人,可以说是违法就治。三者是执法尺度时紧时松,执法过程更是时有时无。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绝不能用中国式治理,而应该脱离中国式治理,采取香港和澳门或者说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种方法。一是执法尺度应该统一,这样执行起来容易,大家也容易接受。二是执法更应该科学化,谁违反规定无论是执法者或者是被执法者,一目了然,不用辩解。三是执法不能渗入人情分,违反规定时更应该一视同仁,而且晚应该严厉一些,不能时紧时松。
   “中国式过马路”虽是小毛病,但是小毛病更可以反应出大问题,是公民道德素质的问题,也是执法管理的问题,也是社会文明的问题,那么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一方面要壮士断腕,另一方面更应该刮骨疗伤,同时也要通过用别人的方法来治理自己毛病,克服自己的缺点,这样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让“中国式过马路”谢幕,让文明升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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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20:50:23 | 查看全部
来迟了,但还是要交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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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21:20:07 | 查看全部
“中国式治理法”的弊病剖析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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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06:30:52 | 查看全部
学习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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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06:59:07 | 查看全部
引用第3楼敬业心于2013-04-20 06:30发表的  :
学习美文
过奖,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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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06:59:23 | 查看全部
引用第2楼wxpzp于2013-04-19 21:20发表的  :
“中国式治理法”的弊病剖析的深刻!
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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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0:07:16 | 查看全部
让“中国式过马路”谢幕,让文明升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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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2:59:42 | 查看全部

回 6楼(登高的温石) 的帖子

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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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1 19:37:18 | 查看全部
分析透彻,佩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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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5:28:41 | 查看全部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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