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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用罚款促成规则的执行实属无奈之举

发表于 2013-4-19 20:55: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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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永燕
【正方】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应有一定的规则,大到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道德规范,小到单位的规章制度、细则办法,还有生活中的各种有形无形的规则,都需要人们去遵从。而当一项规定制定以后最关键的就是执行,如若执行不力,那么这项规则失去了制定的初衷。
  近日,北京等地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整治行动,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北京罚款10元,四川将行人闯红灯罚款提高至50元,西安提高至20元。对于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有袭警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人民网4月12日)
  行人“闯红灯”显然违反了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则的后果轻则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重则影响行人行车安全,关系到生命的存亡,所以这个举动不能轻视。既然劝说无效,靠自觉也不能奏效,那么只能硬性从经济上予以制裁了!
  听朋友讲过这样一个见闻,说是在兰州出差时,看到一辆中巴车拉着一车人停在了兰州大学的校门口对面,这些人是外国人。他们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横穿马路直奔校门,而是沿着马路往前走,朋友惊奇问之,才得知这些是德国的老师前来兰大讲学,他们正在寻找斑马线,找不到绝对不横穿马路!我们都知道德国人对产品质量的严格那是世界上出了名的,而对于交通规则他们同样如此重视,以至于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固有的习惯,无论在哪里都自觉遵守,德国人这样的好习惯固然和长期的教育分不开,但也是重罚之下的结果。而在我国,“中国式”过马路俨然成为一道“风景线”,也是长期的不遵守规则的结果,明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不对还是要做,有点象“羊群效应”,只要领头羊不停下来,后面的羊群则奋力追随,哪怕头羊跌进悬崖,羊群也会跟着跌下去,拦也拦不住。这样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如果人们的行为都这样无视规则的存在,那样我们的生活将会一团乱,对社会文明也是一种亵渎,更不要说建设“美丽中国”了。
  有句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想套用在闯红灯的行人方面“重罚之下必能遵守”。其实,当人们的行为不受社会道德、规则的约束后是非常可怕的,之前我们已经探讨过的“刷脸”考勤也是这样一种思路,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要人们养成一种遵守规则的好习惯。在我所居住的小城镇,行人闯红灯也是司空见惯的,当地交警部门采取的办法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交警站在马路中间进行指挥,也有不听指挥的,交警会过来劝导,这样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有冥顽不灵的,硬要过马路的交警也就没有办法,因为执法人员不能和群众起争执,所以交警部门也很无奈。
  由此可见,使用罚款手段治理人们闯红灯行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应把握好度,不能为罚款而罚款,必要的情况下,要加大处罚力度而非处罚频率,用重罚法解决问题,最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当人们都遵守交通规则成为一种习惯时,自然就不会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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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21:02:3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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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21:09:1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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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21:36:30 | 查看全部
有句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想套用在闯红灯的行人方面“重罚之下必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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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9:35:59 | 查看全部

回 3楼(wxpzp) 的帖子

谢谢王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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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20:08:17 | 查看全部
当人们都遵守交通规则成为一种习惯时,自然就不会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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